到永安宫的时候,天已将近正午,银果迎上来,唤道,“顾娘子。”接手阿顾的轮舆,推着入殿,低声道,“娘子,玉真公主已经是到了!”
阿顾微微垂眸,笑道,“知道了,多谢银果姐姐。”
来到西次殿的帘下,便听见太皇太后一阵欢畅的笑声,殿中一片欢快热闹。
一个少年宫人站在殿中间,向着上首的太皇太后和公主叙述着玉真公主这一年来在华山上的日子,“……咱们公主在华山顶上道观中清修祈福,那一日,一个名叫向昊的书生前来道观投宿,投了一首古风。是这么写着的:“西岳莲花山,迢迢见明星。
素手把芙蓉,虚步蹑太清。
霓裳曳广带,飘拂升天行。
邀我登云台,高揖卫叔卿。
恍恍与之去,驾鸿凌紫冥。”
太皇太后吟了一遍这首诗,赞道,“意象万千,瑰丽清新,这确实是一首不可多得的佳作呐!”
那宫人闻言唇边逸出一副不屑的笑容,道,“这首诗是好诗,可惜这作诗的人,却不是那向公主献诗的向昊!”向着上首太皇太后和两位公主团团拱了拱手,“咱们公主素爱诗文,闻了这首诗,十分惊喜,将那向昊亲自延请入观中,一番招待交往,却发现这狂生是冒名取了他人的诗,顿时大怒,将这冒名顶替的狂生一顿责打,丢出了华山观。”
“哦?”众人听的大奇。“可见得公主是个促狭的,”梅姑姑笑着问道,“银缕丫头,那公主是如何发现那个狂生的错处的呢?”
银缕屈膝抿嘴一笑,“各位请听奴婢道来,咱们公主一开始当真以为这首诗是那向昊写的,公主素来爱好诗文,在华山之上陡然得遇这么一个诗才,岂不是欣然若喜的。竟亲自将那向昊延请入观。只是在席上交谈之间,公主睿智,发现那向昊谈吐一般,着实不像能写出这样清奇诗句的人。公主便犯了疑心,问道,‘先生既然拜见了卫仙人,不知可曾问道,那云母味道是甜是咸?’可笑那向昊不知公主所问何意,瞧着公主,糊里糊涂答道,‘公主这话问的好生奇怪,云母这东西怎么可以吃呢?吃了怕是要死人的!”公主勃然大怒,道,‘连中山卫叔卿服云母得仙的典故都不知道的书生,怎么能写出“邀我登云台,高揖卫叔卿。”的诗句来?定是得了旁人诗句假冒为自己的。’,命人叉了那厮押去府衙。
刺史得了公主的意思,一顿棒子打下去,那狂生挨不住,招了出来,原来他前些日子游历华山,登上莲花峰的时候远远见了一个青衣青年吟出这首诗,一听之下大感玄妙。待到回过神来,那做诗的青年早已经不见了踪影。他想着索性那原作诗人已经走远了,便假冒这首诗来投公主,希得骗去公主财物。公主发话说这向昊无德无行,让官府革了他的乡贡功名。”
众人听了银缕惟妙惟肖讲述的故事,都欢声大笑起来。太皇太后道,殿中传来一声欢笑,“这等无德文人,日后做官也是误了治地百姓罢了,革除了功名,也算是件好事!”
阿顾从宫人打起的帘子下进殿,先睃了一圈殿中,见那先前讲述故事的丫头站在殿中,大约十八九岁年纪,外貌柔美,看着精明干练。丹阳公主奉着太皇太后在上首笑着听着,六公主姬玄池陪坐在炕下的月牙凳上,在太皇太后的另一边,一个宫装丽人枕着青色隐囊倚坐在炕上,大约二十余岁年纪,一身绛色衣裳华丽非凡,容色殊丽,想来便是自己的十三皇姨——闻名已久的玉真公主了!
阿顾垂眸拜道,“阿顾见过阿婆。”
“留儿,”公主唤道,“你这孩子总算到了,快过来,这位便是你小姨了!”
阿顾应了,朝着玉真公主拜道,“外甥女儿见过玉真小姨!”
玉真公主笑着应了,公主是一位殊色丽人,通身镂樱花纹大袖衫灿烂非常,她明丽的五官却压下了衣裳华彩,一双剑眉不显柔软,反而显出一丝刚强的意味。大周盛世繁华,玉真公主合该便是生在这样时代的盛世公主,有着通身的气势,真正的大周公主。她的美丽不同于唐真珠的明艳魅惑,亦不同于江择荇的清丽超俗,而是一种自信美艳。这种自信美艳极具冲击感和存在感。第一眼就会让人注意到,却不会在看久了之后觉得疲惫。
她坐直身子,一双美目打量了阿顾一番,转头笑着对公主道,“阿姐,这便是你的阿顾啊,果然是个玲珑剔透的!”
“妹子谬赞了,”公主笑道,“不过是个调皮的,最是让我头痛。”望着阿顾的目光却十分疼溺。
玉真公主微微一笑,从头上取下一支水精双股镂花钗,“初见也没什么好东西,这支钗便算是我的见面礼了。”
作者有话要说:“西岳莲花山。迢迢见明星。
素手把芙蓉。虚步蹑太清。
霓裳曳广带。飘拂升天行。
邀我登云台。高揖卫叔卿。
恍恍与之去。驾鸿凌紫冥。”
是李白的诗。只用了上半阙。其实年代不是很适合,因为是安史乱后的。我更希望找一首李白早年的有用典的诗。不过好在写的是华山,地方倒是很吻合!
其中卫叔卿一句乃是用典。卫叔卿:传说中的仙人。《神仙传》卷八:“卫叔卿者,中山人也,服云母得仙。……”
第64章 十一:逢侬多欲擿(之惊魂)
玉真公主念着阿顾是同胞姐姐唯一的爱女,心中疼爱非常,此时相赠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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