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也遗憾的是,这个身体小了他整整九岁,不仅长得娘们兮兮,还一身子骨的弱不禁风,仿佛夏日里那风中摇曳的一朵静静盛开的白莲,完全颠覆了他在现代正义感十足的人民警察形象。
简直莫大的悲剧,少了一副刀叉自刎。
“主子,您别伤心了,奴婢相信,主子现在虽然什么都忘了,但日后总能记起来的。”
现在在一旁安慰他的姑娘,十七八岁的清秀模样,生得也是聪明伶俐,貌似是原主一起自愿陪嫁过来服侍的贴身婢女,名“红云”。
这姑娘言下这么说,是因为他魂穿对这个架空古代一无所知,恰巧那天晚上不幸摔了个狗啃shi撞到了前额,无奈之下只能苦逼又狗血地装失忆,为意外而苦恼的悲剧人生刨底。
“嗯,我知道。”他幽然叹道。
其实,他无厘头地魂穿也就罢了,可偏偏身体的原主哦,因为小时候和暴力糙汉子王爷的一面之缘,从此义无反顾地踏上不归路。
就在前阵子,千方百计为了下嫁给王爷做小妾,居然跟家里人闹翻天还断绝父子关系啊你妹。
他父亲的,乃当朝先皇亲封的镇国大将军来着,多威武霸气侧漏啊。
“主子,这大热天的,您都快钓大半个时辰了,还没有钓上半条鱼影子。您才大病初愈可别累坏了身子。王府那么大,不靠您钓鱼养家糊口。”
“嗯。”
红云蹲到他的脚边,托着腮帮子道:“要不咱们回去歇着吧?估摸着王爷也快回府了。”
“嗯?”
这一听燕扬冽即将回府……
唔,也就是当今皇帝的同胞亲弟弟,大燕唯一的亲王,王府里统称“三王爷”。
叶怀青方才还无动于衷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难言的动容。
一回想这个身体是死皮赖脸下嫁给燕扬冽当小妾的,再加上那天晚上他一个如来神掌又劈昏了人,燕扬冽从入.洞房起本就对他没好脸色,那天强.暴不成之后听说他又失忆了,更是成天摆着一张扑克似的总裁脸趾高气扬地蔑视天下人,好像被人人欠他一大笔巨资,那看见他就恨不得掐死他的表情,真的是看上一眼就让人永生难忘。
这太居湖,是燕扬冽每日朝堂下回府前往行央宫,平日里处理公事之处的必经之路,所以为了避免不适应的碰触,还趁燕扬冽回来之前撤离,他才拳头点大的小心脏可受不了燕扬冽总是冷冰冰的扑克脸和满蔑视嘲讽。
“红云,那什么,我们马上收竿子回去。”他陡然起身,跟屁股抹油似的,一边帮忙收拾一边催促道。
可是。
红云才点头的功夫,转头就对身后不紧不慢前来的燕扬冽一边行礼附带一句特别耳熟的口头禅“奴婢见过王爷”给跪下了。
好吧,一个人的运气背到家,来事儿的时候真是比迅雷还快。
“怀青见过王爷。”他就提着空荡荡的桶子垂眸问安。
燕扬冽一脸漠视别过,冷哼着就带人往前大步流星。
那神情,跟见了杀父仇人似的,身后紧握的拳头应该本来是想当场砸在他脸上以解心头之恨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古耽穿越生子文,有点紧张,感觉写得很稚嫩,望各位读者大人支持!本文伏笔较多,略悬疑(?),略吐槽欢快……
☆、02、尸体
举目望着燕扬冽逐渐走远的身影,叶怀青摸着下巴,细眉微紧,自叹道:“瞧瞧这德行,没事叫你捉,叫你厚颜无耻做小妾,活该抬不起头。现在好,寄人篱下还不如条土狗,天天招人嫌,害得我的自尊快被你丢尽了都。”
“主子,您在嘀咕什么呢?”红云走过来,疑惑问。
“哦,没什么,收拾好了我们就快些回去吧,我有些渴了。”
“是。”
一国亲王,举足轻重,众人皆知。这燕亲王府大约二十万平房米的豪宅,宏伟阔气,红砖瓦砾,枝繁叶茂,环境也是一等一的美观自然,让人流连忘返。
只是,这古代奢华的宫廷生活并没有电视剧演的那么多姿多彩,明争暗斗。
但有个共同之处,凡有些地位的,比如像现在的他,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被人伺候得服服帖帖,完全比得上现代贵族的居家生活方式,日子过得锦衣玉食,清闲到白天枯燥乏味打瞌睡,晚上睡不着觉半夜出去闲逛喂蚊子或者搬张椅子红云摇扇一边嗑瓜子赏月。
这种闲得蛋疼的日子,现代他还没处理完就狗带的命案以及那些高科技产品,每天除了吃喝拉撒睡,还要时不时看燕扬冽的扑克脸之外,什么都干不了,拿不出狗屁令牌又东南西北分不清,连出趟门都不被允许。
有时候,感觉青春年华招摇过市快得下一秒就能全新地演绎上小学时自己写的86本日记和虚构的作文;又有时候,自觉无聊到几乎深井冰发作简直度日如年却无处挥霍,只能躺在太师椅上一把老泪纵横地去追忆以前当民警的威风时段来消遣百无聊赖的困倦,根本是半只脚已经迈进老年养生的生活,毫无活力乐趣可言。
不过,生活就是生活,大概每个穿越者都不被上天允许碌碌平庸的一生,很快,叶怀青就摊上了大事。
准确的说,这大事是他自个儿闷得发慌揽的。
今日大早,在王府东院的一井口被打水的下人捞上来一具女尸。
这女尸全身浮肿,面目全非,有些部位隔着单薄的衣物甚至已开始高度腐烂,还散发难闻至极的恶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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