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第十九章;格外耀眼
夕阳渐渐落下,厂门口的跑道上拥挤着好多工人们,他们时刻期待着铃声响起。王小萍同样如此,站在阳台上期待着清脆般的下班铃声,因为,今天是个好日子。
“叮铃叮铃叮铃……”
铃声一响,王小萍一溜烟朝宿舍方向跑去,还剩一小时,心中的白马王子沈伟明就会来厂门口接她,这是一件多么振奋人心的喜事,她得赶紧回去好好打扮自己,给他一个出其不意的惊喜。
今天她是怎么了?莫非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工友们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只有陆建华心里有数,她对他们挑了挑眉,随之追了上去,“萍萍……”
直至追到到宿舍门口,王小萍正要拿出钥匙开门—
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在她后面传入耳中。
“我那么大声喊你,你聋了?我看你又在犯花痴吧?!”
王小萍怔了怔,循声望去,只见她冷眼看着自己,眼中充满着愤怒。
又怎么了?
王小萍一边开门一边陪起了笑脸,“呵呵,我真的没听见,不好意思啊!”
“你没听见?”陆建华声音阴冷,“赶着回来打扮的吧,好在他面前炫耀自己,是不是?”
“随你怎么想,出门打扮自己也是人之常情,更是我做人的原则,你又不是不知道,不修边幅我是绝不出门的。”她拼命解释,可脸上不由得泛红一片。
陆建华居高临下冷哼一声,“我最讨厌你这样装腔作势的样子!”
王小萍苦笑一声,“我真的让你这么讨厌吗?”
“哼!”
“如果真的讨厌我,就不要和我说话了,好吧!”王小萍有意识地看了看表,觉得没有时间跟她吵架了,赶紧打开衣柜。
陆建华却恼了,“你说什么?”她气得冲到床边,随手拿起枕头使劲拍打着她,“你装,我让你再装……”
“疼疼疼,你打我干嘛?还那么重,”王小萍抢过她手里的枕头抱在怀里,赶紧朝她陪起了笑脸,“呵呵,好了嘛,我们不吵了,赶快换衣服吧,他可能已经在门口等我们了。”
陆建华抬头一看,真的来不及了,“暂且放你一马。”于是,她来到衣柜前,眼睛骨碌碌一转,随即拿出一套比较露骨的衣服,在她面前扬了扬,“今天就穿这一身,保你让他销魂!”心里却在想,保你把他吓跑!
“不行不行,这身衣服哪能穿得出去,太露骨了!”王小萍连连摇头,这身衣服已经买了好久,一直不敢穿出去过。
“今天必须听我的,赶快穿上!”陆建华两眼直瞪着她。
嗤,又是命令式的口气!
王小萍蹙着眉,一眨不眨地望着她——
“傻呼呼的想什么呢?赶快穿上呀!”陆建华抖了抖手中的衣服,深邃的目光注视着她。
这眼光不容让她拒绝,看似很诚恳。
王小萍不自觉地伸出了手,终于接过衣服,“好吧,我穿。”她提着衣服来到镜子前,迟疑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发呆。
陆建华把她拽了过去,抢过她手中衣服,“发什么呆,赶快把衣服穿好,来不及了。”
接着,一件露骨低胸超短衣,浅浅的粉红色,滚一圈精致之极的花边,下边低腰牛仔裤,更衬托一个女人的曲线美。
真的好美!
王小萍揉揉眼睛,不可置信,一声赞叹。
五点半不到,她俩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不远处的桥底下等候。
远远的,王小萍看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身影往这边骑来,尽管他换了面貌,她依然能确定是他来了毋庸置疑!
他的头发已剪成板刷头,穿着一身很潮的军装,军装在当时九十年代初期,是青年人最最流行的行头。今天,他显得格外清爽干练、精神抖擞。
依稀记得,第一次看到的他时,一头的偏长的卷发,加上身穿花村衣和那喇叭裤,完全是一副社会上小混混打扮。而在他们的乡下人眼里,绝对是不堪入目的。
当然,不管他怎样打扮,王小萍是不会嫌弃他的,貌似有点古板,可她的骨子里同样喜欢新潮的东西,与时俱进嘛!
想着……
咔嚓一声,一句长长的刹车声惊醒了她的思绪,沈伟明故意把车子冲到她俩面前,来个紧急刹车,想逗逗她们开心,也想炫耀一下他的伎俩。
王小萍猛地推住车头,紧蹙双眉,“你干什么?撞到了人怎么办?”他怎么跟个孩子似的?真调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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