涮羊肉,热气腾腾的火锅,青春活力的脸庞,好像又回到了学生时代。吃完火锅和大家告别,闻雪沿着马路往不远处的酒店走去,突然听见旁边一扇小小的木门里传来喧嚣的音乐声,抬头一看,“摇滚金城club”几个字在京城乍暖还寒的春夜里,闪着嚣张的灯光。
闻雪突然来了兴致,推门进去,巨大的音浪扑面而来:“……我们在这欢笑,我们在这哭泣,我们在这活着,也在这死去。我们在这祈祷,我们在这迷惘,我们在这寻找,也在这失去。北京,北京……”
酒吧内灯光昏暗,墙角摆放着几张沙发和茶几,但是大多人都站着。吧台对面的舞台上,一个男人正怀抱着吉他歌唱,歌声嘶哑高亢。台下观众拿着啤酒默默听着,台边的高脚凳上坐着一个身穿紧身衣超短裙的年轻女子,浓浓的烟熏妆,媚眼如丝,雪白的大长腿妖娆地晃来晃去,正看着台上的男人,听得如痴如醉。
闻雪眼睛一亮,挤到前排,站在台下笑眯眯地抬头看着。
男人一曲唱罢,台下欢呼声响起,男人放下吉他跳下台来,身材高大魁梧,面目桀骜不驯,就像万宝路广告中的西部牛仔。闻雪走上前去,踮起脚重重地在他胸前捶了一拳:“金城!”
金城低头一看,不可置信地惊喜道:“闻雪!怎么会是你?!”
旁边的妖艳美女扭着腰走了过来,抬手搭住金城的肩膀,眼神警惕地看着闻雪:“金城,她是谁?”
金城一把搂住她的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开心地说:“她就是我和你说过的那个闻雪,当初帮着彭飞赢了我的那个。”
不知道是因为他们毫不掩饰的亲热恩爱,还是因为他提起了很久之前的那次比赛,又或是因为很久没有听到身边人谈起的那个名字,闻雪掩饰住内心的尴尬,伸出手大方道:“你好,我是闻雪。”
美女伸出涂着鲜红蔻丹的纤纤玉手:“你好,我是小悠。”
金城兴奋地拉着两人在沙发上坐下,迫不及待地问:“闻雪,好久没见,你怎么样?我问过彭飞这小子关于你的情况,他都不肯说。”
闻雪笑着说:“我很好啊,你呢?”
金城兴奋地说:“我很好,特别好!你看这是我开的摇滚酒吧,这可是北京城最大的摇滚酒吧,只唱摇滚,每天都有现场乐队表演。还对所有的摇滚乐手开放,不管你是迷幻还是朋克、流行还是地下,只要你唱得好,就可以上台,还有钱拿。怎么样,不错吧?”
闻雪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赞许地点点头:“真好!你不仅自己实现了摇滚梦想,还帮助别人实现摇滚梦想。”
金城一听,更加得意:“可不是吗?我每天可以在这里和摇滚圈的朋友们聚会切磋,还有喜欢摇滚乐的听众,还可以唱我自己喜欢的歌,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此!而且,我还在这里遇到了我的知己和我的爱人,小悠!”金城一把搂过小悠,后者妖艳的脸上露出了甜蜜羞涩的笑容,看得闻雪浑身抖了抖。
“哦,对了,明天晚上七点开始,有几个搞乐队的朋友要在我这儿开个小型演唱会,你也来玩玩吧?”金城突然想起来,对着闻雪说道:“这几个乐队都很不错的,现场感染力特别强。”
闻雪觉得好久没有像今天这么放松了,不用去想公司里决策性的大问题,而只是在店里一心一意地为顾客服务,或是像现在这样和朋友一起坐着谈谈摇滚、听听摇滚乐,她不由得点了点头:“好!”
第二天晚上,闻雪如约而至。
大概是为了今天的小型演唱会,金城的酒吧特地做了一番布置,每张茶几上都点燃了蜡烛,幽幽的烛光里人影憧憧,只有舞台上的聚光灯亮着,如同黑暗海洋里的明亮灯塔。
闻雪为了配合今天的主题,特地换了一身衣服。她穿着一条朋克风的紧身连身裙,柔软暗哑的小羊皮质地,肩头装饰着尖尖的古银色金属铆钉,裙长刚刚过臀,包裹着玲珑有致的身体,更显得曲线惊人。蹬着乌金色高跟鞋的一双雪白笔直的腿,如同泼洒而出的牛奶,在暗夜中闪着白玉般的光泽。
今天来的人还真不少,整个酒吧密密麻麻地站满了人,都各自拿着酒杯,一边等待,一边和身边的人低声聊着天。闻雪站在人群之外,四处张望寻找金城,突然一只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回头就看见小悠一手端着酒杯一手夹着一根烟,正冲着她吐了一口烟圈。
闻雪不动声色地往旁边让了一步,避开烟雾,小悠已经悠悠地开了口:“金城正在后台忙着呢,让我来招待你。”说完把手里的酒杯递了过来。
闻雪接过酒杯就被她拉到人群前面最靠近舞台的地方站着,她一边随着候场的音乐轻柔地晃动着身体,一边凑过来眨巴着又长又厚的假眼睫毛,小声地问闻雪:“听说你就是彭飞的初恋女友?”
闻雪“嗯”了一声,心里暗暗腹诽金城是个大嘴巴。
小悠吧唧着嘴巴“啧啧”了两声,说道:“昨天你走了以后,金城一直跟我说你现在比当初他刚见到的时候更漂亮更有女人味儿了,说你这种漂亮和女人味儿是骨子里渗透出来的,还说当初要不是因为彭飞已经捷足先登他就要放马追求你了。”
闻雪心想老娘儿子都四岁了,能没有女人味儿吗?但是又不想说出口让他们知道小包子的存在,只好讪笑着:“我倒觉得小悠你别有风情,个性奔放,恣意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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