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一阵阵瘆人,原本的底气立刻跑了个干净。
“我既然能把你弄出来,也能把你弄进去,在里面待上一辈子。”这个世界上,但凡敢跟他莫傅司这样说话的人,基本上已经死绝了,如果不是看在温禧的面子上,按照他的个性,温金根绝对没有好果子吃。一把抓住温禧的胳膊,莫傅司径直出了门。
温金根朝两人的背影啐了一口,低低地咒骂道,“一对狗男女。”西城区派出所离里仁巷还有好远,他身上的一毛钱都没有,难道走回去?挠了挠头,温金根涎着脸走向值班的年轻警察,“刚才那个穿裙子的是我闺女,漂亮吧?”
值班警察似乎觉得有趣,反问道,“当真是你闺女,我看不大像啊?”
温金根一下子瞪大了金鱼眼,“我呸,噢,我不是呸警官您。她叫温禧,是我亲闺女。怎么样,我有她的手机号码,您可以和她交个朋友,只要您借给我五十块钱坐车回去就成。”
有这样没皮没脸的老丈人,就是那姑娘是天仙下凡,他也不想娶。年轻的警察忽然起了戏弄之意,“刚才看你女婿挺有派头的啊,怎么不让他开车送你回去?”
温金根恨恨地跺了两脚,发狠道,“女婿个屁,就他,也想做我女婿?门都没有!”
值班警察好笑地看着眼前这个老厌物,真是掂不清自己的斤两,只可怜了他那个花一般的女儿,有哪个正经人家,会和这种人做亲家?
温禧的一张脸全无血色,连嘴唇也是灰白,她紧紧闭着眼睛,双臂畏冷似地环住自己,泪水不断地从眼皮下渗出来。
莫傅司有些烦躁地抽出香烟来,他并不善于安慰人,何况这种事情,即便是他,也全无办法,他总不能把温禧塞回娘肚子里,让她重新投胎一回。摊上这样一对宝货父母,就像打上了烙印一般,这一辈子都别指望脱的了关系。
吸了口烟,莫傅司开了口,“你还记得在俄罗斯,就是你中枪那次,我去那幢小楼里见的是谁吗?”
温禧被转移了注意力,转头望着他,她模模糊糊地记得在她昏过去前看见那扇铁门后出现了一个极其瘦的人影,看不出男女,于是她摇了摇头。车里没有开顶灯,莫傅司眼睫微垂,看不出表情。
有长久的沉默。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有香烟袅袅。
“莫斯科曾经有一家很著名的夜店,叫花之城,那里面所有的顾客都是女人,那幢小楼里住的就是当年花之城的老鸨,也是我的第一个主顾。”
仿佛有炸雷在温禧脑袋里轰地一声爆炸了,她知道他曾经被送进花之城,那个专门给女人找乐子的地方。只是她没想到他会亲口告诉她。
见温禧不吭声,莫傅司深吸一口香烟,笑起来,“是不是觉得很脏,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和一个快五十岁瘦得皮包骨的老女人搞在一起,很脏,连我自己都觉得脏。”
温禧急切地去捂莫傅司的嘴,“傅司,别说了,都过去了,这些都过去了。”
莫傅司按住她的手,平静地说道,“后来,花之城被我想办法夷为平地,但是她逃掉了。我一直都在找,想亲手把那条母狗给宰了。可是那天我看见她那副不人不鬼的样子,忽然不想轻易弄死她了,我要留着她这条命,让她每天都活在担惊受怕里。”
他没有必要告诉她这些黑暗的过往,只是因为他知道,旁人所有的安慰对她来说不过是隔靴搔痒,别人没有她的痛苦,只有他们的同情,可是他们的同情对她有什么用?让一个人得到安慰最好的办法便是让他(她)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比他(她)更惨。
她懂得,她都懂得,温禧扑进莫傅司的怀里,呜咽起来。
“博禹,来,吃点水果。”宋书娴穿着软底的拖鞋进了儿子的卧室。
祈博禹却受惊似地阖上了笔记本电脑,因为动作太猛,发出刺耳的响声。
宋书娴好看的眉毛微微皱起,她搁下水晶果盘,看住儿子,“在看什么?”
“一点资料。”祈博禹从来都不是善于撒谎的人,白净的面皮有些发烫。
母亲保养得当的手指固执地搭在了笔记本的翻盖上,以坚决的姿势告诉儿子,她不相信。
祈博禹叹了口气,松开了手,任由母亲打开了电脑。
是一张标准照。要知道是否是货真价实的美女,一看标准照便知,盖因相机镜头远比人眼无情,因为无情,所以恶毒,会将雀斑皱纹放大到恐怖的地步。然而这张蓝底的照片上的女孩素面朝天,唇不画而红,眉不点而翠,还有一双水波潋滟的眼睛,一点瑕疵都找不出来。宋书娴一眼就认出了是谁。
温禧。
“这就是你看得资料吗?”宋书娴的声音沉了下去。
“妈——”祈博禹有些羞愧,这张照片是他从学校的学生数据库里弄出来的,为温禧神魂颠倒成这样,连他自己都意外。
宋书娴发怒,“你怎么回事?温禧到底给你灌什么mí_hún汤了?你看看你这样像什么样子?”
祈博禹痛苦地捧住了头,他也不想这样,可是他得了病,而且已然病入膏肓,温禧就是唯一可以医他的药。
“温禧除了漂亮,到底有哪点好?你知不知道,上次和外研社闵社长吃饭时,你爸想帮薇薇打个招呼,看毕业了能不能让薇薇就留在外研社工作,结果闵世湘说这个指标已经内定了,就是温禧!”
“温禧去外研社实习是柳教授推荐的,她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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