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帮衬啦!”
“哇塞,如果莲园那位老板娘的态度能有这位老伯的一半就已经很好了!”
丁尚文拿出餐具,将外卖盒里的食物小心翼翼地一点一点装好摆放整齐。童安想,果然讲究,平时童安都是就着外卖餐盒直接吃的:
“他是莲园的老板。”
“噗!什么!?”丁尚文差点儿没把嘴里的猪杂粥喷出来。
第14章初恋
“想不到吧?哈哈。算是一种互补吧!以前在新闻和餐厅评论里都有看到过,说老板和老板娘的脾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哈哈哈,笑死我了。这大概也是这家店这么受欢迎的缘故。”
“不过,这粥确实做得挺真材实料的,这个价格在这地段,算很亲民了。”
“来过香港这么多次,你还别说,也不知道为什么,吃完昨天那顿饭之后,我居然开始想念莲园的老板娘了耶。她虽然嘴上在骂人,可是骂得实在痛快,比许多连锁餐厅或者那种新式餐厅的侍应要亲民很多,起码不会对着你露出冷冰冰的职业笑容。我就喜欢她这种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拖泥带水说多余恭维话的直肠子。她呀,就像这个布丁一样,名字听着可怕,外型也很一般,但是吃进嘴里呢?却是满满的幸福感!”
“这么说起来,好像还真是。被你说得我都有点想这布丁了,等会儿吃完粥,这个布丁咱一人一半啊……”
“好吧……”
其实这丁尚文好像也没什么,起码现在恢复正常了,童安啊,你也是想太多了。
两人埋头吃粥,沉默了一阵,童安突然想起昨晚的事来:
“哎,那个,八卦一下啊。昨晚……你好像跟我……反复提到了一个‘她’?是个女生哦?”
童安一直看着在吃粥的丁尚文,很好奇他会给出什么反应。
丁尚文沉默了很久,自顾自地把炸两往粥里一搁,唰唰唰地就把粥刨了个干净:
“炒面你要吗?总是吃这么少,要不猪杂粥我分你一点?”
“不用了,你吃吧。我不怎么爱吃红肉。”
童安还在盯着他,等着他的答案。见他一直不回话,也就只好继续埋头吃粥。眼看着才三两下功夫,那一盘炒面也被清光了。
“布丁一人一半啊……你吃得真少,可怎么还是看着有点儿肉肉的啊?”
“我没胃口,平时在家吃很多的。”
“你是对着我没胃口吗?”
“对啊……”
天啊,童安一句玩笑话,换来的是丁尚文瞬间由晴转阴的脸。童安,快点补救吧!丁尚文要吃人了啦:
“那个,说笑的啦,我在家以外的地方吃饭都没什么胃口,可能是宅太久了,在外面吃饭不习惯。呵呵,呵呵。那个,对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丁尚文挖了一半布丁往自己的盘子里放,抡起刀叉有模有样地吃了起来。童安想,哇塞,吃半个布丁也要这样?还真应该在他胸前搁一块餐巾,边上再点上根蜡烛,那就齐全了!
这个丁尚文,就是恶魔与绅士和痞子的结合体,还是自由切换不带开关的那种!
*
“吃完啦!你慢慢,这些餐具我来洗,你还在吃着的这些你来洗!”
好吧,典型的西式思维,分得够清楚的。童安其实喜欢这样,谁吃的谁洗,挺好!
话说,这丁尚文原来会洗碗?还洗得很快!没两下功夫又坐回来了,手里又拿着瓶啤酒。童安觉得奇怪,话说,啤酒不是已经喝完了吗?哪里冒出来的?
丁尚文转开半个身子,看着窗外的景色,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她……这房子其实是她的。不过……是我买的。”
“然后呢?”
“她……失踪了。”
“什么?”
“我跟她……很久前就认识了,勉强算是青梅足马吧?也不完全算是,我们两家的父母都认识,偶尔在一些派对上会碰碰头,但其实从小到大见面的机会不算太多。
第一次见到她,我就被她迷住了。可惜我一直在欧洲,她一直在美国,好几年不见一次。直到……直到大学快毕业的那年暑假,我们在香港的一个酒会上又见面了,那种场合,我和她都不喜欢,刚到没多久,俩人就约定偷偷溜走。我们很快换了身便装,就从会场后门溜了出去。
那时我还没正式回国,走到大街上也没人认识我。就这样,我和她在香港这儿度过了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从中环到旺角再到长洲岛,那天我们几乎把整个香港好吃的好玩的新鲜的都尝了个遍,最后玩着玩着,又回到了这里。那时候这儿还没有这栋楼呢,她看着这背后的大山,非常自豪非常得意地对我说,不久的将来,这里将会落成她作为实习建筑师的第一件作品,住户在里面居高远望,看到的将会是一大片的翠绿风景……这里,将是她作为建筑师生涯迈出的第一步。
看着旁边这个美丽而自信的女生,那一刻,我很确定,我爱上她了。”
童安停下了手里吃着的粥,开始认真听丁尚文讲故事,丁尚文又喝了一口酒:
“那天在香港分开后,不管在哪里,我们都在网上保持着联系,她有什么开心不开心的,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方面的,都会告诉我,包括……包括她的感情生活。很快地,我们就成了无所不谈的好朋友。
她有个男朋友,在加州,也是她的青梅足马,真正的青梅足马,呵呵,从小住在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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