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荡。街上行人很少,家家关门闭户的,连点吃的也讨不着。我一路走着,忽然看见一个身着狐帽貂裘脚蹬皮靴的小姑娘,年纪和我相若,也就十一二的模样。真是的,我从小没爹没娘的,连自己多大年纪都不知道。”萧遥认真地想着,说到这里口气颇为沮丧:“那女孩子长得十分漂亮,她手里捧着一包香喷喷的点心,在路上边走边吃,身后跟着几个家丁。我早就饿急了眼,闻见香味什么也顾不得了,趁她不备抢了地瓜边跑边吃……唉,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点心。”她眯起眼睛,似乎在回忆那香味。
“我边跑边吃,也不顾地回头看。没跑出几步只觉眼前一闪,那女孩子竟然立在我眼前,后来我才知道那是轻功,当时还以为大白天地见鬼了呢。我见她脸色不善,心里忐忑不已。她只轻轻一抖手,便从袖中飞出一条白练,正好打在我手上,将点心打落在地。我心疼不已对她破口大骂,她耍白练倒很厉害,骂人的功夫却远不如我,被我骂的说不出话来。她恼羞成怒,手一摆,那几个家丁就来捉我打我。碰巧那个姑姑牵着这马路过,出手救了我,还教训了那些坏蛋了一顿。
那个姑姑人长得漂亮,心肠也好,见我可怜,就留我在她身边呆了一个月。不但给我吃的穿的,还教我轻功,说是会了轻功以后就不用受人欺负了。可她平时总是不开心,常常看着我走神,时常背着我流眼泪,一个人的时候就对着天空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那姑姑留下一些银子给我,就骑着马走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谁知好人不长命,她竟然早就死了。唉,直到现在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也就是今天才晓得这马儿名叫闪电。”萧遥说着话,眼泪扑簌簌地沿着脸庞滚下。
莫凌听得心酸,赶忙将她揽入怀中安慰,那马也凑上去不住地拿身子蹭她。
第13章暂别
杨如江听得这一番话,心里一动,对朱胜海说道:“大哥,你看此事该如何处理才好?”
两人兄弟多年早已心意相通,朱胜海会心一笑:“你心中既有了打算,又何须问我,你做主便是。”
高俊察言观色笑道:“萧遥,还不快谢过朱大镖头和杨三爷的赠马之情。”
萧遥惊喜交加:“你们当真要把闪电交给我?”
杨如江正色道:“正有此意,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萧遥忙道:“我当然乐意啦!只是,你们该不会是骗我的吧?”
朱胜海不由失笑道:“自然不会。那女子死前一再叮嘱要闪电自择其主,不可勉强。你既和那女子有师徒之谊,又与这马相熟多年,这马的主人除你之外怕是再没有别人了。”
萧遥只觉得受宠若惊,扭头看了看高俊和莫凌,两人均笑着点头示意,赶忙答应,嚷道:“一言为定,一言为定,不能反悔的!”
“大丈夫一言九鼎,又岂能出尔反尔,姑娘放心便好。”
朱胜海取出一只木匣子,从里面拿出一只黑色的布袋,想来就是那女子留下的那只染血的锦袋:“这个你好生收下,也算是了了那女子的遗愿了。”
萧遥见那袋子毫不起眼,随意揣在怀中也不去管它,只抱着马脖子乐呵呵地傻笑。
高俊拱手道:“事情既已开解清楚,我与莫凌尚有要事在身,不便久留,叨扰数日就此告辞,多谢朱大镖头、李二爷、杨三爷的招待。”
“也好,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好男儿更应该志在四方。”朱胜海赞道。
莫凌道:“杨三爷的身体已无大碍,左手筋脉已经接好,静养数日即可,切记不可负重。”萧遥不愿独自留下,要和他二人一起离开。朱胜海便请高俊和莫凌各自选了一匹骏马,以示感激,然后将三人送到镖局门口,互道了珍重,那三骑便抄道往杭州城方向驰去,不多时就从视野中消失了。
三人回到杭州城后,依旧在运来客栈住宿。那掌柜的和小二哥看见客人去而复返,自然喜不自胜,赶忙殷勤招待不在话下。这几天天气渐暖,大街上比着以往又热闹了几分。萧遥自得了闪电,心情极佳,每天都乐呵呵地拉着莫凌出去玩。莫凌也是爱热闹之人,况且这是她第一次来杭州城,一切都觉得新鲜有趣,也乐得和萧遥一起出去。高俊懒得出门,本打算在客栈喝酒睡大觉,但拗不过莫凌,只好天天在她二人后面跟着。还好高俊生性随意洒脱,既然莫凌非要他跟着游玩,他倒也能乐在其中。这一晃又过了半个多月,三人结伴早已将杭州城及周边踏了个遍,好吃的吃了,好玩也玩了,还积攒下不少零碎的品新奇玩意儿。
这天早上,萧遥一觉醒来发现莫凌正在收拾衣物,不由问道:“姐姐这是要去哪儿?”
莫凌手上一停,将包袱放在一边,反问道:“萧遥,你今后可有什么打算,可愿意和我们一起去趟应天府?”
“为何要去应天府?咱们在这杭州城玩的不好吗?”
莫凌叹道:“这杭州城民俗风情倒合我的性子,更何况还有你在身边陪着,便是让我在这里住一辈子也是乐意的。不瞒你说,我此次出山是奉师命去应天府寻人,不料半路上结识了你,又实在贪恋这城中的美景,一下子就耽误了许多功夫。若是被师父知道了,少不得要责怪的。”
萧遥顿觉丧气:“原来如此,可我真舍不得和姐姐分开……”
“舍不得你莫凌姐姐,倒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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