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种想法,那家伙根本就是一个没有教养,举止粗鲁,还爱贪小便宜的乡下小子,而且不修边幅,脸上就没真正的干净过,衣服每天皱皱巴巴的裹在身上,还经常顶一顶不知什么年代的破帽子,将脸遮去大半,怎么看怎么怪异。
整理好心绪,汤枫又将视线转过来。一看,果然。汤枫满头黑线,刚刚怎会有那种感觉,看来真的是自己眼花了。
此时的齐笙一手拎着小狼,一手抓着野鸡的脖子将它们分开,小狼在那里嗷嗷乱叫,野鸡在那里扑腾着翅膀,齐笙呸了两声,吐掉飞进嘴里的鸡毛,将野鸡扔在地上,两只手抱着乱抓的小狼语重心长道:“你现在还小,吃不动它的,等长大了再吃吧。现在去吃烤麻雀。”翻出昨晚吃剩的麻雀硬塞进小狼的嘴里。小狼不满极了,两只爪子在那乱刨。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着,小狼也俨然成了家中的宠物,刚开始兰兰知道它是只狼的时候,还有点防备畏惧,不过在后来齐笙添油加醋的讲了小狼的可怜身世后,兰兰顿时母性大发,摸着小狼的头爱怜不已,甚至在家中衣物如此紧缺的情况下做了条围脖给它,惹得齐笙不满至极,抱怨兰兰不该如此浪费,结果被兰兰义正词严的驳回说:“小狼已经那么可怜了,就不能多给它点关爱吗?你还真是没有同情心。”说完转身一脸同情的抚着小狼说:“不要怕,他们都不疼你,姐姐疼你,乖,小石灰。”
齐笙脸上巨黑:我没同情心当时怎么会把它捡回来。还小石灰,自己当时就没同意叫这个名字,至今都认为还是叫元宝的好,可那丫头非要它跟自己姓,还说它的毛是灰色的,正好叫石灰。什么石灰,我还混凝土呢,切。
一脸不忿的转过去,却看到坐在石头上的汤枫一脸坏笑的看着这一幕,看到齐笙看向他还一挑眉好像在说:“怎么,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了吧,活该!
齐笙气的咬牙,正要气势汹汹的去找茬,却发现院子门口来了一个人,看到那个人,齐笙脸色一变,恨不得掉头就走,看到齐笙突然变脸,汤枫转头看向院外,一看之下顿时哈哈大笑,笑声震人心肺,狂放不羁。齐笙从没有看到他这样笑过,一愣之下,那人已经推开院门进来了,齐笙暗自懊恼:男色果然误人啊。
“石头哥,你站在这干什么?是看到我来,才在这等我的吗?”黄小飘笑吟吟的走近齐笙,手里拿着篮子。
到了齐笙身边,拽着齐笙的袖子:“别在这站着了,快进屋,外面冷。”不由分说的将齐笙拉进了屋。齐笙一脸痛不欲生的进了屋。
到了屋里,小飘将篮子里的东西一一拿出:“这是我家做的腊肉,我带了点过来,还有今天刚挖的萝卜。”小飘一边拿一边对齐笙说:“我先把菜放进厨房,你先在这尝尝我刚做的萝卜饼。”说完,自作主张的又将菜拿进篮子走出门,关门的时候还冲齐笙羞涩的一笑。
齐笙生生的打了一个激灵,在屋里捶胸顿足,真是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啊!
在那次打猎之后两人又去了几次林子,结果一次无意中救了不小心被捕兽夹子夹伤褪的黄大爷,将他送回了家,也因此结识了名满牛尾村的村花黄小飘。
虽然齐笙为了扮男装不惜把脸涂暗,还经常戴顶破破的大帽子。但底子在那,齐笙本身长得就不错,加上故意画浓的眉毛和勾勒出的脸部棱角都让她显得俊朗不凡,但刚开始的黄小飘并没有因此注意到她,具体原因是因为黄大爷家的一串腊肉。
黄大爷不仅箭射的好,还做了一手好的腊肉,齐笙在那次救了他在他家吃了一次腊肉后,就一直对那个味道念念不忘,因此隔三差五的去黄大爷家帮忙干一些活,干完就在那蹭饭,一来二去的黄小飘想不注意都难,村里想娶黄小飘的小伙子很多,也因此做了很多惹小飘注意的事,而齐笙经常到黄大爷家帮忙干活,干完又不走,这不是明显的在对黄小飘示好吗?一来二去的小飘姑娘终于被齐笙的“诚意”所打动,渐渐地也对她上了心。
后知后觉的齐笙是在一次去黄大爷家的路上被村民陈三冲堵住后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至今还记得当时陈三冲威胁她的话:“要是再让我看到你对我小飘妹妹大献殷勤,我就打断你的腿。”齐笙吓的再也不敢到黄大爷家吃腊肉,可已经对齐笙上了心的黄小飘却时常来找齐笙,不时的送些东西,帮忙做个饭什么的,俨然把自己当成了这个家的未来女主人,惹得陈三冲一见到她就怒目而视,一副欲除之而后快的模样,齐笙欲哭无泪啊。
放好菜的黄小飘回到屋里后,并没有逗留多久就离开了,聪明的小姑娘很懂得什么叫做适可而止,知道男人不能跟的太紧,也不能太腻,要把握好分寸。
☆、第十一章和亲剧变
相比于村子里的和乐,外面却是另一番景象,齐笙不知道她的死给各国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几个月前,泾公主死于岳、成交界,刺客所穿所用皆是岳国所有,矛头直指岳国。很快就有大批成国骑兵在岳国边境打着为泾公主报仇的名号烧杀抢掠,岳国火速召集士兵,任命边衡为大将军,在边境与不怀好意的成国开战。
相比于岳国的硝烟弥漫,泾国内部却是暗潮汹涌。泾皇寿宴结束后,一向谦和低调的太子齐域一反常态的向泾皇要求前往边关领兵作战,众大臣也是极力响应,认为太子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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