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于是撅起了嘴,“以后不许爬树上来,摔下去了怎么办?!”
“还不是怕被我爸打么!他下手可狠了!”安之淳撩起了衫袖,全是红痕。蔓蔓心疼得不得了,软软的唇忽然就贴了上去,然后抬起头,一双大大的眼睛看向他,道:“我给你吹吹就不疼了。”
他好笑,这小不点真是蠢蠢的。
后来,她病好了,依旧是整天黏着她。
有时,他和小伙伴们去玩。她也要跟着。毕竟都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又是不懂事的年纪。一看见她跟来了,就嘲笑安之淳。搞得安之淳很没有面子,又不好再对她发作。
一天傍晚,一班小伙子约了去打球,她本在房间里练小提琴,是那首《流浪者之歌》。安之淳经过她楼下时,本能地停住了脚步。他抬头,便看见那棵高大的玉兰树,一直往天边延伸,她家与他家一样,都是独层的小别墅,她的房间在三楼。
她一身白裙站在窗边,对着玉兰树演奏。风过时,满树白絮纷飞,她的长发扬起,裙子也扬起,仿佛与树、与花融在了一起。
李蒙首先看见了她,居然吹了一声口哨。然后笑着说,“难怪之淳去到哪都带着她。这还真是个小美人啊!才那么多点大,就挺标致了。原来,之淳好这一口,不错嘛,养成系。”
安之淳恼了,快步离开小区。楼上的蔓蔓见了他,叫了声,“阿宝,等等我。”放下了小提琴,快速地奔下了楼梯。
那时陆蔓蔓还少,根本不懂什么爱情,只是本能地追逐安之淳。可安之淳不同,他快满十五岁了,都是情犊初开的年纪,他已被那些小伙伴笑了好几次了。
所以,这一次,他是连她也恼了,急忙离开。但蔓蔓就像泥鳅,动作十分快,居然冲到了他面前。
安之淳只是想摆脱她,于是有心敷衍,“蔓蔓,我想要李伯伯家的玫瑰花。”
陆蔓蔓是个实心眼的好孩子,见阿宝喜欢,一定是排除万难地替他弄了来。于是飞快地点头,笑着说,“那阿宝去打球,我给你摘花。”
李伯伯家就在小区里,也是独户的小别墅。他家的花园里遍植玫瑰,什么颜色的都有,红的、粉的、白的,黄色,十分艳丽。甚至连极难培育,珍贵的黑玫瑰都有。而这李伯伯是个花痴,爱花如命。对他的小花园是看护得非常严格,甚至还养了一条威风凛凛的马犬当看护。
不过,那只马犬,还是两个月大的小奶狗,刚拿回来的。所以安之淳并不知道。当陆蔓蔓爬进了李伯伯家的围栏时,那只叫将军的马犬,还在后院睡觉。
而花园在前院,所以陆蔓蔓并不知道危险。
玫瑰多刺,她要小心地避开那些花刺,才能走进去。花太多,太密,她的脚被刺所伤,痛得不得了。但蔓蔓咬一咬牙,还是走进花园深处,那里的玫瑰更漂亮。
她轻手轻脚地摘了四五朵开得最好的玫瑰。她不知道安之淳喜欢什么颜色的,每样颜色都摘了一朵。然后再退了出来。刚要翻越围栏,却踢到了一块小石头。“嗒”的一声响,惊动了在房子另一侧给花浇水的李伯伯,他吼了一声,“谁在偷花?”
原来,李伯伯家的花太美,而他家又刚好在小区的外围,靠着路边,经常有素质不怎么高的人,翻到墙头一伸手进来就可以摘到他的花,所以火爆脾气的他第一次逮到偷花贼,也就特别光火了。
陆蔓蔓一惊,加快了速度翻墙,可忽然听见一声低吼,一只挺壮的狗飞扑了过来,一口咬住了她的手。她啊一声尖叫,但怕李伯伯认出她声音,马上闭了嘴。
其实,只要她扔下花,将军就会放口。毕竟,它只是尽忠职守,不许人偷它家的东西。可蔓蔓却死心眼,痛极了还是不放,用另一只手去打它眼睛。而李伯伯早听到是小朋友的叫声,喝止了将军,心道:糟了。原来偷花的只是小朋友。
李伯伯飞快地过来查看,需不需要送小朋友去医院。可一转过来,却不见了人。
将军只是小狗,都是小乳牙,咬合力不大,再兼李伯伯喝止得及时。陆蔓蔓的手不是撕裂性的大伤,只是留了几粒小小的牙齿印,一个一个洞的。血一直流。伤口很痛,可她站在小区门口等安之淳,一直等、一直等。
安之淳在另一头打球也并不尽兴。他有些心不在焉,连失了好几个球。连李蒙都笑他,赶快回家陪小媳妇算了。
明明眼睛老跳,安之淳心里不痛快,可禁不起激,生生熬到了中场。忽然,他狠狠地将球一扔,就跑了起来,完全不理会小伙伴的嘲笑。
等他跑到小区门口,远远就看见了蔓蔓,她居然傻乎乎地站在路灯下等他。她一向怕黑的,小区治安虽然好,但这里十分静,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就这样站着,说不怕是假的。
他加快了脚步,并叫了声,“蔓蔓。”
他忽然发现了她的不对劲,她完全没有反应,而且摇摇欲坠的。
等到他跑到她面前,一直担惊受怕的蔓蔓终于崩溃,“哇”的一声大哭,脚一软就往地上倒,幸亏他眼疾手快,抱住了她。
低头一看,她脸色苍白得吓人,而一手都是血,那些牙齿印在五颜六色的玫瑰衬托下,更加的骇人。
那一刻,安之淳才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心痛!他十分自责,甚至不能说话,骂她一句:你不会跑吗?笨蛋!
可她哭过了,终于回神,抽泣着把花送到了他面前,“阿宝,别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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