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街边,罗零一看着手里的银行卡,耳边响起周森将这张卡交给她时的话: “以后别再来这里卖酒了。年纪轻轻的,去买身好衣裳,租个房子,找份正经的工作。真不太理解你,一个小姑娘,求生意志竟然比流浪狗还要薄弱! ”
多正直的话!罗零一仍然有些反应不过来。
从出狱到现在,她四处碰壁,找不到能维持自己生活的营生,无人愿意施舍她一个青眼。只有那个地方愿意让她去工作,她本以为这辈子完了,可没想到,在地狱里竟然能遇见天使。
那个刽子手一样的人,竟然会是她的天使!
他是个好人。
周森是个好人!
这话传出去,准会叫人笑掉大牙。
罗零一站起来,裹紧了身上的男式大衣,鼻息间满是属于他的烟草味道。
她一边走一边掉眼泪,走到一间旅馆门口时,才发现自己哭了。但这有什么关系呢?没关系。从今往后,她至少不用再担心哪天会饿死在路边,不用再忍着恶心被人占便宜,不用再每天晚上冻得睡不着觉。
“谢谢! ”罗零一紧紧攥着手里的银行卡,颤声说,“谢谢你,周森.....”
郊外安静的别墅区,黑白色调的偌大别墅里,只有一个人居住。
周森坐在沙发上,看着手里那部价值几十块钱的手机,里面只存了一个号码,吴警官。
他面露思索,手机在这时响起,现在是午夜十二点,来电人是吴警官。
迟疑片刻,他按下了接听键。他没开口,那边的人先说了话: “喂,零一啊,我是吴放吴警官。我刚下班,才看见你的短信,你还没联系上你那个男朋友? ”
周森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笑容,他沉声说道:“我不是罗零一。”
那边的吴警官愣住了,听着这声音莫名地觉得耳熟”
“你没打错。”周森淡淡道, “她把手机忘在酒吧了。”
“酒吧? ”吴警官高吉道, “这死丫头还真跑去卖酒了?说了有事跟我联系,怎么就是不听话呢! ”
“大概是不想麻烦别人吧。”周森慢条斯理地点了根烟。
吴警官沉默了一会儿说能说一下您在哪个酒吧吗,我去拿一下手机,回头给她送去。”
周森轻浅地笑道:“老吴,我是周森。”
“啊? !”
旅馆里,罗零一在背包里翻了半天,怎么都找不到手机。
她回忆了一下,拧起眉,毫无疑问,她把手机忘在酒吧了。
她靠着冰冷的墙壁坐下,身上穿着周森的大衣,手揣到兜里,触到什么东西。
她愣了一下,掏出来一看,是一枚女士钻戒,瞧着是几年前流行的款式,那时她还没坐牢。
款式再老也是钻石戒指,价值不菲,罗零一立刻起身出门到旅馆一楼值夜的老板不耐烦地指了一个方向,罗零一道了谢,走过去打电话。
拿起听筒,她凭着记忆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号码拨出去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接,一声声忙音仿佛与她的心跳重合,她觉得有些呼吸困难。
就在电话要自动挂断时,那边终于有人接了起来。
“是我。”在对方说话之前,罗零一就快速地说,“我是手机的主人。”
那边安静了一会儿,然后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透过电话,多了一丝额外的质感,越发悦耳了:“你忘记了你的手机。”周森慢吞吞地说, “要来拿吗?我住得有点远呢。”
“......你忘了你的戒指。”罗零一低声说, “在你的大衣口袋里。”
这次那边很快回了话,并且可以听得出他很急切。他直接问她”
半个小时后,在旅馆楼下,罗零一等到了周森。
奔驰s600防弹型轿车,黑色,低调,一点都不招摇的颜色。车灯明亮极了,车子横在她面前,那车灯好像车子的眼睛,有着藐视一切的眼神。
周森从车上下来,西装笔挺,眉眼间萦绕着一丝夜间动物特有的警觉。
他来到罗零一面前,她没有再穿那件大衣,大衣搭在她纤细的手臂上。
她望着他,显得怯生生的,将大衣和戒指分别用两只手递给他。
她没说话,他也没吭声,他去接东西时,她才看见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他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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