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坚信明天才是最好的,你的人生才能一直向高处走去。
这句话也是洛斯华对我说的。
洛斯华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魔法书。
他经常让我坐在他膝上,一手揽著我,一手托著一本厚重到可以当凶器的魔法书,还读得津津有味。书页有些泛黄了,如同古籍中记载的历史,再鲜活也抵不住时间的冲刷。
我无聊了就玩他的头发,然後揪下来几根夹在书里当书签,之後洛斯华也效仿我,只不过揪的是我的头发。我记得其中一本书叫《远古魔法与神圣法器》,其中有几页他读过很多遍,那也总是夹著几缕浅棕色的短发。
那上面写著:传说,圣翼族最强大的力量是要依靠载体的……远古以前,世界平衡把这种象征“攻击”与“守护”的魔力封印并创造了两件器物,分别是“圣剑”和“圣盾”……两者相互制衡,互相依存,是为对方而存在的……圣剑和圣盾绝不可以同时存在与一个国家,否则平衡就会被打破,万物自此消亡……
後面还有很多话我记不住了,我当时只记得好像洛斯华拿的那把剑就叫“圣剑”。我去问他,他就说一句“你不必知道这麽深奥的魔法”而敷衍带过。其实我本身也没多少兴趣,也懒得深想。
除了腻在华曦宫之外,我们最常去的地方就是罂粟花海和边境小城。
边境小镇上也有老街,我最大的兴致就是吃街边小吃和陶些没用的图画。边境小镇里很少有人认识洛斯华,我们可以踏实的像普通情侣一样,享受这只有彼此的时光。
记得当时有人在报纸上做了个无聊的投票,内容是你最不希望洛斯华殿下与其恋人的约会地点,百分之八十的人投票给永昼海岸。其实他们也言之有理,因为我们每次去洛斯华都会封闭整个海岸,遣退所有的人,这样坏了不知多少情侣的好事。
後来我於心不忍,便尽量挑人少的时候去。
但在罂粟花海就自由得多,对於那些精灵依旧用敌视的目光扫视著我,我已经学会了自然屏蔽。
有了血舞森林中终生难忘的记忆,我一度对漆黑的夜空很抵触。洛斯华就用魔法制造出湛蓝色的天空,时不时还架起一座彩虹。宛如蓝宝石般的湛蓝色天空给人感觉很亲切,似水般纯洁污垢。
天上流云翩跹,欢畅轻快。大片大片的白罂粟在风中轻摇,纯洁的唇瓣亲吻著我的脚踝,云般柔滑。
罂粟花海中有一只很漂亮的藤蔓秋千,从高高的树枝上垂下吊到合适位置,我漫不经心的和洛斯华坐在上面,双脚悬空的晃荡著。
“洛斯华,我觉得所有花里还是白罂粟最美。”我笑得特贱,一只胳膊揽住他的脖子,靠在他身上慵懒的说。
他吻著我的後脖子,似笑非笑的应著:“是麽。”
“因为白罂粟最像你,妖冶魅惑、高雅沈静。”
“傻伊儿,我认为这完全是一组反义词。”
“没关系,反正你是最美丽的,严格来说什麽花都配不上你。”自从我俩在一起後,我越看他越漂亮。不是当初那种遥不可及只能瞻仰的神圣,而是触手可及的美丽。
现在若要让我形容洛斯华,我绝不会再说什麽圣洁尊贵、高高在上之类的词。
我只会说,洛斯华是最完美的恋人,他温柔体贴、安静优雅、得体大方;他总是很照顾对方的感受,连欢爱时都会小心的顾及彼此的身体;他很有耐心,总是认认真真教我读书认字;他很强大很厉害,和他在一起特别有安全感……
其实我只是想说,我这一辈子都不会遇上这麽完美的人。
而这麽完美的人爱上了我,我真的无比幸福……假如我当初错过了这个人,我真的会後悔一辈子。
和恋人在一起难免会随时情动,我也算领教了yù_wàng的威力。
有一次在罂粟花海里吻得热烈了,身体的欲火被挑起。
我刚开始十分排斥在外面打野战,身体一直僵硬,结果洛斯华一声“伊儿好漂亮看得我欲火焚身”一声“亲爱的我想要你”就把我放倒,然後煽情的做了很长时间的前戏。
最後我四肢发软、腰间酥麻,也不顾什麽外面不外面,比他还热情地求欢……
那天我们上午出的华曦宫,一直到晚饭时才会去。而且我是浑身脱力像一摊软泥一样被他抱回去的。
虽然这麽说很丢脸,但是xìng_ài这方面,我跟他比起来就是纯情小娃娃一个。
跟洛斯华混熟了才觉得他平时的冷傲淡漠都是装的,他本身是个恶趣味极多的人,常常调戏得我恼羞成怒,再看著我涨得通红的脸一通热吻,最後!!呀呀压到床上少儿不宜。
听说这种事做多了会损害身体,有一次我特意找了相关书籍给他看。
洛斯华一脸揶揄的笑意:“有进步嘛,宝贝终於知道体贴老公了。”
见我面色一变,他赶紧无比宠溺的从额头亲到嘴唇,最後还在口腔里掠夺一翻。
“没事的,你老公身体好,做多少次都精力充沛,要不然咱们现在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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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光,是我人生当中最美好的岁月,日子甜得像蜜一样,简单纯粹又唯美。
那时我特别幼稚,整天八爪鱼般缠著他,每隔一小时就跟他说一遍“我爱你”,然後听他也回一句“乖,我也爱你”,心里就特别满足,笑得灿烂地吻他,彼此还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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