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年届七十,却还是贪命,杀人美其名曰也不过是为了想自己活。
被一个舍弃全部、抱了死志的人掌握命运,厉沛要他死,轻易得如同捏死一只蝼蚁。
祝逢今不敢懈怠,他端着枪的动作不改,三方僵持不下,忠犬的主人被打残了一条腿、指着脑袋攥在手里,寸和却还是跟块木头似的,双眼不眨一下,手上的力仍然施加在厉从身上。
厉回笙疯了似的大吼:“叫你放他们走啊!你想让我死是不是快把枪拿开!狗东西!”
不知是那几个字戳醒了寸和,他的表情终于有所松动。
他看了一眼厉回笙,和满脸冷意的厉沛,然后缓缓地松开手,将枪口换了个方向,指着浓雾散去过后的天空。
“扔掉。”
寸和按照厉沛的话做,又将枪踢到祝逢今的方向。祝逢今单手持枪,屈膝将踢过来的那支手枪捡起,手指卡在扳机处近乎麻痹。
“好,现在让厉从过去,”厉沛接着道,“站着别动,我知道你身上不会只带着一把枪。”
他拉住厉回笙的胳膊,为祝逢今和厉从让开了车门:“上车。”
寸和站在原地,目光沉沉,死死盯住厉沛的双眼。
厉家的小儿子,最怕疼了,寸和想。
他的脚踝处还藏着一把小枪,一旦厉沛松懈,他就能迅速拔枪射击,这三个人加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
只是厉回笙被当作人质,让他不得不退让。
寸和企图从中找出一丝动摇和怯意,却发现对方如此坚定,密不透风。
见那柄枪依然没有离开的意思,厉回笙腿一软,求饶道:“小沛,小祝和小从都安全了,你,你就放了大伯吧,你想要什么,都可以跟大伯说……”
“我想要的?”厉沛话锋一转,他甚至没有转过头,只是注视着寸和,缓缓道,“我想要你死。”
枪响了两次。
第一枪穿透了厉回笙的颅骨,枪口还带着硝烟和热气,厉沛没有丝毫停顿,不给寸和的子弹机会,手指用力扣下,直接开了第二枪。
对准的是自己的头。
他看不到、听不见,只是心中的想念逐渐成形,化成了一束微弱却不熄的光。
光下,人影变换,岁月斑驳。
那些永远成为过去的人,也终于能与之重逢。
2012年冬,波士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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