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很宠妈妈,有些大臣们让爸爸娶了纳兰叔叔,让他们生出许多许多的小天使,可是爸爸都回绝了,还不让妈妈知道。
爸爸偷偷跟我说,妈妈知道的话会跟他离婚,叫我不要说出去,我知道离婚是什么,我依稀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闹得很僵,妈妈不给爸爸做饭,不给爸爸睡床,为此,我还咬过纳兰一口呢。
提起那一口,我觉得丢脸死了,当时还小,不知道小弟弟是不可以咬得,到了后来,纳兰一看见我就脸色苍白,轻则流冷汗,重则……休克……
诺诺那个家伙很喜欢粘着我,用他软乎乎的身子和一排排的脚爬到我的身上,要不是他太过于胖的话,就算他偷偷的爬在我身上三天估计我都找不到的吧。
诺诺经常用他的四只眼睛看着我,我吓得捂住眼睛,藏在妈妈的身后,然后,妈妈把我扔出去,他藏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每当那个时候,我的天使老爹老是将妈妈抱出来,然后把肥虫丢到他怀里,让他抱着,还要亲亲他。
我很嫉妒,因为我都不能拥有妈妈的吻,为什么,为什么,我也是小孩子呀。
“妈妈抱,妈妈亲,妈妈不喜欢小诺诺。”那条肥虫用自己黑乎乎的大眼睛看着妈妈,看得我都忍不住的想要蹂躏他几下。
妈妈颤抖着自己的手,用食指戳了戳诺诺的脸,然后吓得一缩,像是好奇一样,又戳戳:“我小时候就是这样的?”
妈妈的样子看起来好可爱,好想亲一口,可惜,我还没有开始行动,老爸就偷窥了我的内心,给了我几个爆栗,我的头到现在都还在疼。
我最喜欢的就是嘉德叔叔了,他老是穿着很奇怪的衣服,留着一头黑色的长发,我比较喜欢用抓着他的头发荡秋千。
可惜,嘉德叔叔见到我也是掉头就走,我很郁闷,只能每天去烦他,可是他更加怕我了,一听见我的名字就生病。
我很苦恼,根本就没有小朋友跟我玩,好在诺诺愿意陪我玩,只是我真的不喜欢软绵绵的东西,这个家伙,好像捏一下就会爆炸一样,跟在我的身边我很压抑。
妈妈唱歌不好听,弹钢琴还不错,他以前唱了一首歌叫两只天使,我记得歌词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在飞的飞船,亲爱的,你快点走,不走我就先飞了……
我老爸听见了,会打他屁股。
诺诺听见了,拍手叫好。
我听见了,转头就跑。
哦,对了,纳兰那个家伙和我们家的执事好上了,执事还怀了个蛋,但是听执事叔叔说,纳兰是个花心鬼,上了他之后就偷偷跑了,不认这个蛋了,执事叔叔很伤心。
没过几个月,蛋蛋生下来了,白呼呼,很漂亮,那个时候,我正好学画画,想着这个蛋蛋没有眼睛鼻子,要不要给它画一个,于是叫上诺诺在那个大白蛋上画画,执事叔叔看见之后很桑心。
我觉得画得很不错,外公也说好,外公说,那个样子像人类的一种玩物,叫足球,用来踢的。
于是,我踢了……
蛋蛋把爸爸最喜欢的花瓶砸坏了,再然后,花瓶砸坏了蛋蛋,蛋蛋破壳而出,出来一个小人人,白呼呼的,只是他的背后有两根翅膀,雪白雪白的,原来他跟我是同类啊。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当场我就抱着他亲了,不,是一个激动就咬了,我的牙齿很锋利,小宝宝的脸上顿时出现一排牙印,妈妈见了打了我屁股,我觉得我没错,顶嘴了,于是又被掐了两下脸。
执事叔叔孵了三个月的蛋被我打破了,还出来一个小宝宝,为此,执事叔叔还奖励了我一颗糖,所以我决定,以后看见蛋就砸,那样就会有很多糖可以吃。
我老爸说,等我长大给我当皇帝,我问皇帝好吃吗?妈妈说皇帝很好吃,可是爸爸却说,皇帝可以吃好多人。
我脑袋里最想吃的人就是嘉德叔叔,所以我打算快点当皇帝,然后把嘉德叔叔吃掉………
好了,我不写了,因为要当皇帝需要好好学地天天向上,不能把过多的时间用来写日记。
t t 日记被妈妈发现了,他说我写的日记三观不正,以后不准我写。
一家人的幸福生活
春年花开,这一年,团团长大了,莫约是十三四岁少年的模样,身后的翅膀也变得很大,张开的时候,可以将自己紧紧地包围起来。
诺诺还是小虫子的形象,穿着小礼服,带着高脚帽,脑袋上的触角一晃一晃的,甚是可爱。
此刻的诺诺正趴在团团的脑袋上留着口水,时不时的用自己华贵衣服的袖子擦干,看起来很滑稽。
别扭的两兄弟跟着相亲相爱的父母去旅游,团团跟虫虫一样,是个包子脸,他很郁闷,因为他觉得身为小王子长着一张任人蹂躏的包子脸会很没有面子。
这一次他们没有骑龙,而是乘坐宇宙飞船,以前旅游都是骑龙自助游的,这一次,他们打算跟团旅行,要去火星。
其实,虫虫并不是想要去旅游,而是想去看看安迪。
想起当年,阿方斯吃的飞醋,虫虫就很懊恼,让可怜的安迪就这样被逼嫁到了火星去。
火星是什么地方啊?那是原始部落,都是一些野人,其实也不全是,只是原住民居多,细皮嫩r_ou_的安迪肯定早就被野人煮了吃了。
抱着这样忐忑的心情,他们到达了火星。
没有人来接机,而是跟团
喜欢虫虫皇夫请大家收藏:(m.23dshu.win),爱上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