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头天的经验教训,沈云决定将赶路的时间稍微调整一下:每天只赶半天的路;早上,早些起来赶路;中午的时候,太阳晒人了,便找个阴凉的地方歇歇脚;等太阳弱一些,再去官道附近找合适的夜宿地。
这样一来,他肯定追不上陈老爷他们。好吧,背着甜妞,孤伶伶的沿着官道走了一天,他冷静了许多,对陈老爷他们是否还活着,没有再抱很大的希望。现在,他的打算是:去谷南城。一切随缘。
如果陈老爷他们还活着,那么,他到谷南城之后,再想办法,肯定有找到他们的时候;
如果陈老爷他们都不在了,等听到兵祸过去的消息,他便送甜妞回郑家庄,找洪伯。
是以,他不再急着赶路。
好吧,事实上,带着甜妞,他也走不了多快。
令他感到庆幸的是,早上甜妞醒来后,和昨天相比,简直是换了一个。她一直都很乖,不再哭着要找娘。
他给她采了一束带着露水的喇叭花。一路上,她坐在竹背篓里,都是自己在折腾这些花。嘴里嘀嘀咕咕的,自己跟自己说话,也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接近中午的时候,沈云发现后面有人跟上来了。不等这些人靠近,他便警觉的背着甜妞躲进官道边的一座小山里。
叮嘱甜妞不要出声,他藏在一棵大树后面,手里紧握小刀,目不转睛的盯着下面的官道。
不一会儿,后面的人过来了。
他们一共六个人,男女老少都有,背着包袱,满面倦容,风尘仆仆。看样子是一家子逃难的。从他们的穿着,还有走路的姿势、速度来看,应该都是家境不是很差的庄户人家。
“咦,那个男娃呢?走得这么快?”六人之中唯一的中年胖大婶问道。
旁边的中年汉子应该是她男人。脚下不停,他皱着眉头四下里望了望,催促道:“啰嗦什么,快走!”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汉子,他回头问道:“爹,前面不会再有仙符兵杀人了吧?”
紧挨着胖大婶的女孩儿脸上不知道捣鼓了些什么,脏兮兮的,跟只花猫儿一样:“怕是唬人的。害得我们整夜赶路,到现在也没停……爹,我快走不动了。”
“叫什么叫?没听见人都在说,那村子里的人都被杀光了吗?走了这么久,你们在路上看到了几个人?也不用你们的猪脑壳想一想,那些人都上哪儿去了!”中年汉子恶狠狠的叱道,“想死,就停住,莫再走。”
于是,其他人都不在出声,扑哧扑哧的继续赶路。
沈云听得很真切:这些人说话是石秀县那边的口音。
看来,仙符兵屠村的恶行已经在难民中间传开了。以至于后面赶上来的难民被吓得不敢停,连夜逃命。
很有可能是我画的字画起作用了。沈云心里美滋滋的。
接下来,又有难民三五成群的路过。他们无不是一脸的倦容,拖着脚,在尽力赶路。
从他们偶尔的交谈中,沈云更加确定仙符兵的恶行已被难民们知晓。怕被灭口,难民们都是连夜赶路,直到现在也不敢停下来歇脚。
再稍晚一些,路上终于出现了第一只车队。然后,经过的难民越来越多,官道上渐渐热闹起来。
而这时已经过了晌午,太阳没那么晒人了。
沈云瞅准时机,选了个没有人的空档,下了小山混进难民队伍里继续前行,同时,按计划暗中留意合适的夜宿地——因为身边没有大人,担心难民之中有人欺小,所以,他决定还是按早上的计划,边走边寻找夜宿地,晚上不与这些难民混在一起。
好吧,他之所以继续选择单独宿营,其中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因素:防着前面也有仙符兵杀难民,冒充功勋。
结果,和他抱着同样想法的,大有人在。天色稍晚时,不少难民在官道附近寻找夜宿的地方。选定了地方后,他们被将这一块地方当成了自己的地盘。当后面的难民走过来时,他们中的青壮男丁便出面,拿着粗树枝将人统统赶走。
沈云不敢,也没有想过与他们争地盘。只是这样一来,他不得不离官道远一些,在相对更加偏远的山里寻找合适的夜宿地。
按照长姐教的野外夜宿地的挑选法门,以及他自己的一些经验,这一次,他是从路边的一条山溪,逆流而上,在其上游找到了一个心仪的落脚点。
甜妞的适应能力很强。昨晚,择菜时,沈云才教她认了一回伏地菜,她便记得了。看到沈云摘到了一把,她高兴的在竹背篓里拍着巴掌嚷嚷:“伏地菜,给甜甜,煮汤吃。”
沈云正巴不得呢。将摘到的菜给甜妞拿着,他空出一双手来,正好可以多捡些柴。
这天晚上,他们俩就着野菜汤,吃完了最后一个油饼。
甜妞不知愁,吃饱喝足之后,困了就打着呵欠趴在沈云的怀里,嘟囔着“觉觉”,不一会儿,就睡得香喷喷。
沈云看着她的小脸,甚是心疼——这才两天,小丫头原本粉嘟嘟的脸看着黑了,瘦了。
原本,他以为没有油饼,一咱上靠着野菜汤,也能撑下去,走到谷南城。但是,现在,他发现自己错了:他是打小粗养的山里娃,野菜汤也能养活。可甜甜不成。陈家虽是贱民,却是富商之家。小丫头是好吃好喝的精心喂养出来的,打落地起,就没吃过苦。所以,单凭一天两顿野菜汤,他真担心用不了多久,小丫头会被饿坏身子,闹出什么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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