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则不然,他在第一节仅仅出手了一次,其余的时间都是在跑位为队友创造空间。
这也和他的性格有关,他是个无私的队友,他不喜欢强行接管比赛。
前世的朱丽叶斯欧文在接受采访时说道:“他喜欢先让所有人都融入比赛节奏,然后自己再去接管比赛”。
所以很多时候,他都是在最后的时刻才会发威,比如说前世的1977年总决赛的天王山之战,他轰下37分9篮板7助攻。
又比如说1982年总决赛,被打到1比3了,才在第五场比赛里接管比赛拿下23分12篮板带队大胜33分。
说句不好听的话,要是他早点去接管比赛的话,比赛早赢了!非要拖着打!
无私是个好品质,但过于无私就不好了!
而朱丽叶斯欧文恰恰就是这种过于无私的球员!
所以如果说骑士队想要拿下比赛的话,最好就在前三节打崩76人,不然赶上了朱丽叶斯欧文发飙就更加难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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