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孝严抬起手想试试凌希额头的温度,被凌希灵活地一歪头闪过了,神色里隐约还带着一丝抵触。陆孝严无奈,直接摘掉了凌希的耳麦:“能不能先听我说完话?你不舒服就回家去休息,一场比赛而已,到底多重要?能比健康还重要?再这样的话我看干脆就不要参加了。”
凌希默默扫了他一眼,又从他手中拿回耳麦,重新架在了耳朵上。
“嘶……”陆孝严的执拗劲儿也上来了,伸手又去摘凌希的耳机,凌希就偏偏不肯给他摘,两个人幼稚园小朋友似地拉拉扯扯着,一下没控制好力道,硬生生将连接线给扯断了,搞得彼此都吓了一跳。凌希抓着秃线头左看看、右看看,足足盯着看了一分钟,然后面无表情地站起身,迈开大长腿走向了隔壁的小会议室。
“诶,”陆孝严紧走几步追上凌希,“得了,别生闷气了,我赔你一副新的总可以了吧?”见凌希不肯理他,他笨拙地自己给自己加着码,“要不然赔你两副,牌子任选,好不好?”
眼见凌希进了门,他正准备随后跟进去,谁知凌希反手一甩直接将房门给扣上了,差点撞得他一脸鼻血。
恰巧走过来找人的林广乐看到这一幕,不自觉倒吸凉气捂住了屁股,似乎已经预先感受到了被踹的力量,他以为陆孝严被这么对待铁定是气爆了,可出乎意料的是,陆孝严非但没有发火,反倒还扒着门缝儿跟凌希轻声细语商量了起来:“对了,要不我直接赔你副orpheus好不好?听说你们玩音乐的都喜欢,是发烧友的挚爱……”
等了半天凌希在里头没有动静,林广乐不知死活地凑了过来:“孝严啊,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陆孝严眉毛一挑:“我以前什么样?”
林广乐指了指窗外:“要是以前,你早把人踹到对面大厦里去了。”
陆孝严斜了林广乐一眼:“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能攥在手里的鸟是一只死鸟。”其实他也发现自己在凌希面前变得越来越能控制情绪了,并为此生出了几分小小的得意。
林广乐故意曲解了他的话,嬉皮笑脸道:“先别管死鸟活鸟的,难道不是只有我和呆头这样的孤家寡人才把‘鸟’攥在手里?我记得你们色中恶鬼都是往洞里塞的啊,哈哈哈……”
林广乐才刚笑到半截,就被陆孝严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给打断了:“什么话都往外说,要不要给你舌头上戴一只安全套?也不看看……”他飞快朝着紧闭的房门瞟了一眼,又压低声音威胁林广乐道,“总之再多嘴我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叫真正的‘死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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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太燥热,凌希喉咙发炎不能吃,陆孝严就拖着他去喝粥了。林广乐临时被放了鸽子,只好召集公司几名员工一起去给朋友新开的火锅店捧场。可他毕竟是老板,就算脾气再随和再没架子,跟老板同桌吃饭也绝不是什么好差事,所以那些受邀对象们一个、两个全都找借口溜掉了,到最后只有宝妹傻乎乎响应了他的提议。
宝妹身材圆润脸颊饱满,看起来肉嘟嘟的活力四射,也从不像别的女孩那样整天嚷嚷着要节食、要减肥,吃起东西向来是生冷不忌能荤能素,对于她这样一位“饭友”,林广乐还是比较满意的。
因为环境不太熟悉,林广乐误将车子停在了与餐厅相隔两条街的大厦底层,出来之后才发现找错了地方,两人只好步行赶往火锅店。
既然说好是林广乐买单,宝妹自然乐得轻松,连钱包都没带,浑身上下只带了一副御寒用的薄绒线手套。她的主要工作是照顾凌希和帮助凌希处理日常琐事,为了行动方便,平时的穿着打扮都以运动休闲为主,套头帽衫、牛仔裤、帆布鞋,这样的组合既简单又舒服。傍晚时分天气不算太冷,手套还派不上用场,宝妹就将它们塞进了衣服前襟的大号插袋里。
两人刚走到路口,忽然间几辆豪华轿车从远处驶来,刚刚好停在了他们身旁,车门一开,一大群珠光宝气、穿红挂绿的女人冲下车来,瞬间将林广乐和宝妹团团围在中间,并一边前前后后打量着宝妹,一边叽叽喳喳热烈讨论了起来。
首当其冲是个满头银发妆容精致的老太太,她对着宝妹被手套撑起来的小肚皮激动不已:“阿乐,就是她吗?是不是她?你这臭小子有点眼光,嗯,看模样很有几分奶奶当年的风采……”
旁边一个戴满翡翠耳环、翡翠项链、翡翠手镯,总之全身绿油油的中年女人抢着握住了宝妹的手:“好啊,好,大伯母很满意,一看就喜欢,这大脸盘像我,大脸有福气……”
又一个身穿玫瑰色旗袍,披着高级裘皮的女人绕到背后不住点头道:“屁股比你小婶娘的还要大,绝对有潜力,要我说生他十个八个的都不在话下……”
品评来品评去,几个女人差点为了宝妹体重到底是一百二十斤还是一百三十斤、到底爱吃酸还是爱吃辣、左脸颊上的痘痘到底属热还是属寒这些怪异问题而吵起来,最后还是林广乐出面稳住了局势:“奶奶,大姐,小妹,各位伯母婶娘姑妈,别忘了这里是公众场所,是在大街上!”
那群女人互相看了看,争先恐后表态道:“对对对,这样打扰你们年轻人约会确实不好,还是等正式见面吧,都等正式的,这次就假装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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