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凌希平时都很低调,大多是戴着棒球帽安安静静缩在角落里,到时间就上去唱歌,唱完歌就收拾东西回家,所以至今没中过招,即便偶尔遇到女客人开些露骨的玩笑,他也借着年纪小装傻充愣就混过去了。
说起来那天也是倒霉,候场的时候旁边有人把番茄酱滴在了他裤子上,他想去洗手间清理一下,又怕外套被水打湿,就脱下来随手搁在了外头一张空沙发上。等出来时他看到有个男人正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还把他的衣服压在了身下,他用力扯了几次没扯动,结果就惹出了后来的乱子。
本以为事情过就过了,谁知第二天从酒吧出来又遇见了那个男人,也不对,确切说那人应该就是冲着他来的。如果真被教训一顿倒也没什么,凌希最怕对方会去酒吧里捣乱。现在每晚驻唱是他唯一的经济来源,一个月下来扣除掉房租、三餐和各种杂费几乎所剩无几,要是这份工作丢了,他恐怕就要饿着肚子流落街头了。
为了不被跟踪,凌希特意绕远路横穿过夜市回的家,进门后又立刻把两道锁都扣了起来,总之对付不正常的家伙还是小心为妙。到家后顾不上处理手掌的伤口,凌希第一时间检查起了自己的吉他。万一不留神受了潮,导致琴体膨胀,连带得音色下降手感变差,损失可就大了。幸亏背包的防水效果很好,一滴雨都没漏进去。
毫不夸张地说,那把琴是他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那是十八岁生日外公送他的礼物,价格抵得上外公一年薪水。外公是个教音乐的老师,会弹钢琴,会拉手风琴,还会自己作词作曲,凌希继承了来自外公和母亲的音乐天赋,自幼喜欢唱歌,念书的时候参加比赛也拿过好些奖项。从很早以前外公就许诺过,说到他十八岁成人那天一定送他把好吉他。老师的薪水不算太低,应付祖孙俩的日常开销是足够的,只是没多少积蓄。外公带他去琴行选琴那天,凌希本来在心里偷偷给自己限定了一个不算太高的价格额度,可当他抱起那把吉他,弹出第一个音符,瞬间就爱不释手了。看到他喜欢,外公二话不说就付钱买了下来。
那天晚上他简直兴奋得睡不着觉,一个人跑到院子后头的水塘边抱起新吉他傻乎乎坐了很久。后来外公也披着衣服出来了,凌希就自弹自唱起了外公很喜欢的老歌——红红的花开满了木棉道,长长的街好象在燃烧……外公一边听一边跟随旋律轻打着拍子,满脸都是陶醉。
唱完了,凌希问外公:“好不好听?”
外公像个小歌迷一样大力鼓着掌:“好听,唱得有味道,让我想到了很多以前的事……”
凌希犹不满足:“那和妈妈比呢?你不是说她以前很喜欢唱这首歌,我们两个谁唱得更好些?”
外公很认真地哄着他:“当然是你更好,她在十八岁的时候不如你,而且她不会弹吉他。”
这回凌希得意了,弯着嘴角笑出一颗大大的酒窝:“我就知道。”
提起母亲,外公忽然间变得沉默了。母亲是凌希出生后不久离开家的,一转眼十八年了,除了最开始几封报平安的信,之后再没了消息。
头顶上月亮又圆又大,祖孙俩相互依偎在皎洁的月光底下,凌希像大人一样揽住外公肩膀晃晃悠悠安慰着:“别急别急,总有一天呢,我会成为最当红的歌手,会拿金曲奖,会把她的理想一一实现,然后全世界去开巡回演唱会……等她看到了我,听见我的名字,就一定会回来找我们的。”
外公惆怅地叹着气:“可说不定……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凌希轻拍了拍外公肩头:“相信我,不会的。都说母子连心,她出事我怎么会没有感觉?”
外公静静看了凌希一会儿,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好吧,就信你说的。总之你只管好好唱歌,无论有什么需要外公都会全力支持你,就当是弥补当年对你妈妈的亏欠吧。也希望有一天她听见你的名字,真的会回来找我们——毕竟这名字是她亲自帮你取的。”
那年夏天凌希独自去了里岛念书,一年多以后外公因突发心肌梗塞在家中过世了。直到过世后三天才有邻居发现异样报了警,警察撬开门进去的时候外公安详仰靠在沙发上,就像睡着了一样,旁边音响里还在循环播放着翻录的旧碟片,那是凌希妈妈从前唱过的歌。都说人生无常,当时随口的一句鼓励,竟成了外公留在世上的最后一个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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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保养过吉他,凌希早早就去睡了,第二天起床后受伤的手腕变得又红又肿,足足比另一边胖出两圈儿,放着不动倒还好,只是胀胀得不太舒服,可稍微左右扭转一下就疼得钻心,根本不敢使力。
凌希没料到状况会这么严重,在他的认知里头,手脚扭伤就像感冒发烧一样,喝饱了热水蒙在被子里睡一觉,隔天自己就会好的。对着手腕发了一会儿呆,凌希决定还是到医院去看看,说不定敷了药会好得快些。毕竟手伤会耽误酒吧的工作,少开工一天就会损失掉一天的收入,他的户头里可并不富裕。
正在刷牙的功夫,手机响了,电话号码看着有些眼熟。凌希接起来一听,是跟他在同一间酒吧驻唱的歌手瑶瑶。
瑶瑶就是遇到麻烦那天出面替他说公道话的短发女生,也算是酒吧里和他交流最多的人了,虽然两人偶尔会一起吃饭聊天,但绝对算不上朋友,起码在凌希的认知里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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