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这种时代,要想把生意做大,必须得依靠某些权势,这辈子,林立轩也不想汲汲营营虚与委蛇的和人曲意逢迎,就踏踏实实的做个悠闲的小地主就行了。对于林立轩来说,赚钱的法子也并不是没有,只是,他现身处闭塞的社会,太过出格的方法不能用,他可不想被人当妖怪抓起来烧死,没有太多的权势和力量而暴露太多,只会引火烧身、遭人嫉恨。
林立轩躺在床上思索再三,翻来覆去没个计量。
还是头昏脑胀的,心里也有了一些想法,只是,如何去赚第一桶金呢?
符合他目前的身份,又不能太出格。
他现在就是一个贫困乡村里的穷秀才,古代的文化水平普遍都低,整个村里就他一个秀才,这个身体记忆留给他的唯一优势就是识字看书,两方世界的文字各不相同,幸而有他的记忆,林立轩才不至于沦落为文盲。
他的眼神瞟向桌上堆着的旧白纸和砚台笔墨,作为一个读书人,作为读书人该有的一切笔墨用具原主都有,即使后来原主傻了,那些文具也依旧留着。林父林母是极疼自己儿子的,一心盼着他能考取状元做大官,吃穿用度、读书用品,极尽所能提供他们能提供最好的物品。
林立轩用的纸,虽不是最好的,但也不是寻常农家买得起的,就算买得起,也不会给小辈们买这样的纸来挥耗。幸好这些纸质量过得去,留到现在还能书写不散墨。
林立轩眼珠子一转,倒是想到了一个临时赚钱的好办法。
他可以写话本赚钱。
上辈子林立轩可不是什么作家,也不会写什么故事,但在这种只有才子佳人、风花雪月故事的古代,他可以借鉴套路呀,在现代浩如烟海的里随便挖来几本就足矣糊弄眼球里。他记忆力极佳,虽不至于到过目不忘的境地,看个一两遍,就记得七七八八了,回忆起自己看过的许多,林立轩拿起毛笔,联想一下现在所处的时代,心下有了计较。
林立轩在现代就精通书法,写毛笔字来说对他不是难题,磨好墨,下笔写第一个字,他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手上这毛笔着实太差,稀疏参差,只能将就的用用了。
季言抱着木盆,来到村中间的一条小溪边洗衣服,溪流横跨整个村子,将其分割成两半,村里人洗衣服什么的都来这边,季言来的晚,大多数村妇已经洗完回家了,一整块大石阶前就他和另一个双儿。
没出嫁前也是经常来这洗衣服的。
他闷头闷脑的低头搓衣服,心中一片茫然,他旁边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双儿望着他欲言又止,眼里神光闪烁。
柳条儿和季言一样,也是这碧溪村里的双儿,跟季言算是一起长大,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刚才季言来的时候,他们也只是随意打了声招呼。昨天季言嫁给林立轩的事儿,村里人都知道,嫁给了一个傻子,柳条儿眼珠子一转,假惺惺安慰道:“唉……我们双儿命苦啊,季大娘平日里那么疼你,怎么狠心……”
“怎么狠心让你嫁个傻子……”
他从小就讨厌季言,前些日子听说他要嫁给林立轩,就差没笑开花,说起来季言可是他们村里长得最好看的双儿之一,可结果呢,长得再好看有什么用,摊上那么个兄弟,最后还不只能嫁个傻子,还不如他呢,夫家虽然穷,但胜在丈夫身体健壮,没病没灾,要让他嫁个傻子,他可不愿意。
季言听到他的话,怔了怔,回过神来脱口否认道:“他不是傻子。”
柳条儿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你该不会魔怔了吧?”村里人哪个不知道林家秀才为了邻村的一个女人,寻死觅活掉进河里,救起来神智就跟三岁儿童似的,上个月柳条儿还见村里的几个小孩用木棍逗他玩。
难不成和傻子待久了人也傻了,赵立娘以前也时不时嚷嚷着自己儿子好了,不傻了,开始村里还有人信,后来看到林立轩那样子,对这件事就是看好戏的态度了。
季言想起今天早上看到的男人,儒雅俊秀的面容,眼睛带着疲累却满是精光和和刀子般的锐利,一想到林立轩,脸上染上一股绯色,柳条儿以为他是羞恼的,洗好衣服,揣着木盆,自觉是赢家的柳条儿用“怜悯”的目光看了季言一眼,施施然走开了。
晚饭跟中午差不多,但比中午要好吃一点,是季言煮的,赵立娘的手艺比不上季言,依旧是干巴巴的糙米和水煮的青菜,味道要好上许多,赵立娘在心里夸耀自己眼光好,选中了季言做儿媳妇,这孩子是个有福气的,瞧,一进来,儿子的病就好了,这煮饭的手艺也绝佳。
即使在赵立娘和季言看来,这顿饭已经够好了,但在现代吃遍山珍海味的林立轩看来和猪食无甚区别,机械嚼动嘴里的食物,吃不出什么滋味。
季言夹起一根青菜,这是最后一根了,不许再吃了……
季言身形削瘦,饭量却不小,也许是经常挨饿,身体根本就没有饱的概念,只要有食物,就能一个劲的持续不停吃下去。
但他一个人已经吃了两个人的份量了……季言怪不好意思的,赵立娘和林立轩加起来都没他吃得多……黑亮的眼睛胆怯的瞥瞥身边的两个人,看到赵立娘眼底没有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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