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后有隐隐的亮光,越往前走那光越亮,他想要伸手遮住眼睛,却感觉自己摸到了什么东西。
他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握着自己的手机,闹铃已经响了很久了。
而天已经大亮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最后一段卡了整整三天啊啊啊啊,终于写完了。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开始会写这篇文无cp,因为小哲要回家,他要把自己看到的告诉更多的人,而另一个周哲也要把希望带给更多的人,反抄袭道路漫长而曲折,不是小一篇开金手指就能写完了,说起来这原本应该是抄袭者的一篇番外,然而我把它扩写了30万字,感觉自己棒棒的_(:з」∠)_虽然过程写得非常痛苦。
也许有番外也许没有,写完这篇文之后打算去把旧文填完,休息一段时间,咱们下一篇文有缘再会。
愿日后人们推荐《抄袭者》和《原创者》时的评语是“这个作者脑洞真大一直都在危言耸听”而不是“作者神预言”,希望这两篇文能迎来被人嫌弃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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