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知道你心不在焉的,肯定在想这个。”宁思秦笑了,“你放心,不是。”
他一转身,往回走了。陈松茂巴不得离开这个让他又是心惊、又是心疼的地方,连忙也跟上去。这一回是宁思秦主动伸手牵住了他的手。
“你还担心什么呢?”他笑着说,眼中映着街灯亮闪闪的辉光,“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我走过来了,然后遇见了你。”
他们一路牵着手朝旅店的方向走回去。路上没有任何人对他们扣在一起的手投以异样的目光,就仿佛他们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对情侣,这是世上天经地义的事情。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之后会有个宁思秦视角的番外。
虽然这文突破北冰洋冷到南极洲,作为第一篇原创存在着诸多不足,但是自己很喜欢,写得也很开心!感谢 xuelinpei 一路的评论~
☆、宁思秦番外1
电话那头,表姐秦若菡还在说着什么,但她的声音已经逐渐退化成了无意义的嗡嗡作响的背景音。宁思秦猛地挂断了电话,将手机往台子上砰地一摔。他终于回过神来似的看了看脚下一地的玻璃碴,又将目光移向室内。
他的屋子早已不是先前的模样,属于陈松茂的书本堆在茶几一角,一架小小的钢琴模型放在墙角作装饰,墙角的大花瓶里插着长长的几支香水百合,半开半谢,还是上次他一时兴起拉着陈松茂一起买来的。无论怎样看,这都是间充满温馨的屋子。
然而此时宁思秦缓缓扫视过整个房间,目光中却是满满的无措与仓惶。
又一次,他想,又一次。
他要离开我了。陈松茂也要离开我了。
——我要失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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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思秦22岁在英国认识了jack。那时他们租住同一间公寓,是上下楼的邻居。jack是个中国迷,发现宁思秦会中国功夫之后欣喜若狂,像摇着尾巴的哈士奇一样整天粘着他,要学中文学功夫学这学那。明明两个人同岁,宁思秦每天死气沉沉,jack却欢蹦乱跳,活泼外向自来熟,是非常标准——标准得可能有点过了头的阳光青年。
宁思秦没有办法拒绝他。岂止无法拒绝,他很快就一头栽了进去。
事后想想,那也许并不是真正的爱情,但当时他依赖jack。用比较文艺的话来形容,jack和音乐是他当时生活中仅有的两道光。他们的热恋期长达三年,有两年时间,两人几乎如同连体婴一样,整天整天地从不分离,直到宁思秦毕业那年,双方分别筹备毕业、论文、回国/出国之类的事情,他们黏在一起的时间才逐渐少了。
所以,宁思秦本来应该在jack不再那么粘着他的时候,就有所察觉的。但也许是热恋期太长,也许是他对jack太信任,他居然全无怀疑。在他们回到d市的第三天,jack就整天整天地自己不知道跑去哪里,宁思秦好奇地问他:“才到中国几天,你就交上新朋友了?”
“亲爱的,我在准备一件事情。”jack严肃地竖起一根手指到唇边,“现在先对你保密,好不好?我想给你一个惊喜。”
宁思秦欣欣然同意了。五天以后,jack约他出门,宁思秦怀着满心好奇、喜悦与期待,眼神发亮地在他对面坐下,笑盈盈问:“是什么呀,终于能告诉我了吗?”
jack面如寒霜,将平板电脑在桌上推了过来。宁思秦笑着转过屏幕,看了一眼,心中还在想这个页面似乎颇为熟悉。第二眼,他终于看清了帖子的标题。
没有语言能够形容他当时的心情。
就像夏天最热的日子突然一盆冰水浇下,像披荆斩棘的主角在书的最后一页横死,像乐曲最高/潮处琴弦齐断,每一根断弦在心尖上划出一道血痕。jack在桌子对面机关枪一样开始噼里啪啦责问,宁思秦却仿佛突然失去了英语能力,一个词都听不出来。他近乎仓皇地开口:“不,这不是——你从哪里看到的?不是这样,你听我解释——”
说了好几句他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说jack尚不熟悉的中文,咬着牙拼命想要换回英文的时候,jack已经愤然起身,甩手便走。宁思秦冲上去抓住他的手臂:“等等!jack,求你——”
这时候他的傲气已经被打磨去了一半,但毕竟还未磨尽,剩余的那些棱角枝枝楞楞地跟这两个方块字彼此碾磨过去,卡得宁思秦全身都发痛,“求你,听我解释——”
jack回头冲他大喊:“我不需要解释!你骗了我三年!”
他奋力挣出手臂,头也不回地冲出去了。宁思秦追了三步,却被身后追上来的店员扯住:“先生,先生您还没付钱!!”
他付了钱,回去的路上一路拼命给jack打电话、发短信,对方始终没接。到家时,他的房间里孤零零只放着一个行李箱,jack的那个已经消失了。这时候他才骤然意识到,过去的五天里,jack一直在悄无声息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就是为了这一天,能拎上东西就走,完全不给宁思秦追到他的机会。
过去的五天里,他以为他们仍旧甜甜蜜蜜,而事实上,jack却始终背着他暗地里收集那些能够证明他是个骗子、人渣的证据,只等着这一天跟他摊牌,痛斥他一番,然后走人。他这些天每一个开心的笑容,每一个同出同入的提议,看在jack眼里,是不是觉得他像个傻子?是不是jack表面上对他笑颜以对,心里却在暗自作呕?
这个事实,从情理上推断出来很容易,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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