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乐荣扫视一圈,空旷的房间里没有摆设,甚至没有桌椅板凳来让他摔,只能恨恨的转身想要离开。看到还对着自己的摄像机,上去推搡了两下让他停下,不要再拍。
正在怒火冲天的时候,助理乙上前递上一个手机,屏幕上“朋义”两个大字唤回了他一丝理智。
“现在立刻停手,向李导道歉,好好的把节目录完。不许和那个新人有半点冲突,表现出你很欣赏他的样子,就这样。把手机交给李导。”
耳边朋义的声音依然冷酷简短。洪乐荣也似乎被冰冻住了怒火,老实的把手机递给李导,走到一边等待。
李导的怒火半点不比洪乐荣要小,只是朋义的电话他不能不给面子。
朋义是洪乐荣的经纪人,出身不好,学历不高,但是心狠手黑,不止是对别人,对自己也一样,不过三十就混成了金城的小股东,手段也是常人不能及,就连洪乐荣这样的,都能被他捧的这么红,这样的人,李导也不愿意得罪。
电话里寥寥几句话,李导脸色很快和缓过来,再次露出笑容。正好有人来通知上台,李导没再看躲在后面的洪乐荣,走出了休息室。
剩下的工作人员看齐鹤轩的眼神也有些不对了,既有些惊恐又有些惋惜。他也不在意,反正他也没打算混娱乐圈,朋义的本事再大也与他无关。
当齐鹤轩抱着古筝出现在台上的时候,竟然有了欢呼和掌声。
“啊啊啊!好帅啊!”
“是啊,腿好长,睫毛也好长,眼睛看起来好深情。”
“感觉少女心又活过来了,不止长得帅,还很有才啊。”
“看到没有,又换了一种乐器,这次是古筝啊啊啊,好难的,我练过两个月手指磨破了三层皮。”
“对对,手指,手指也好美,又细又长……”
台下的喧嚣在齐鹤轩把手指放在琴弦上的时候都自动停止了。
塞外的风沙吹得人脸上生疼,无边无际的黄沙只有旅人独行其中,浩瀚广阔的天地间却见一缕烽烟直上。长河奔腾,其上却有一轮落日,仿若染红了江水。孤寂,苍茫,又有一丝温情亲切。
古筝的声音很适合这样的场景。
一曲弹完,就连评委也一双闪亮亮的星星眼仰视着他。人们对于文艺的追求超越了齐鹤轩的想象,而他这三首曲子,完全称得上是一流了。
“嘤嘤嘤,好想嫁给他!”
“别做梦了,轩宝只能嫁我!”
“别争了,天台见!”
洪乐荣以没能及时准备为理由,将表演时间拖到了齐鹤轩后面。以为这样会得到更好的成绩。结果齐鹤轩演奏之后,根本没有人认真听他在表演什么,就连他的粉丝都是敷衍的举着牌子,一直在窃窃私语。
洪乐荣不相信这一切都是巧合,这根本不可能,只是朋义的话他不敢不听,硬撑着在评委打分的时候说一些齐鹤轩的好话,结果提到他的专辑的时候根本没人理会,提起齐鹤轩倒是一片赞同声,硬挤着微笑下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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