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番外(最初)
眼睁睁看着樊远合上眼睛,缓缓在自己的怀里断了呼吸,虽然明知道不过是短暂的分别,胸口处的疼痛依旧没有半分缓解。
他知道,这是那个世界,留下的后遗症。
那个初次相遇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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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a市名门高家第三代生出了一个小少爷,不但长得漂亮可爱,而且从小就是一个天才。
高煜就是在这种鲜花和掌声中成长起来的,他拥有最优渥的生活条件,出色的外貌,超于常人的智商,以及非同一般的好运。
这世上优秀的人很多,但是如同他这般每每能避开灾祸,无论想要做什么,总是能成功的人,其实真的找不出几个。他隐隐有种感觉,自己与其他人是不一样的。
一直到他遇到那个男孩,他终于发现,他的好运在前几年全部用光了,因为从此以后,他的人生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徘徊。
第一次遇到樊远,是在他十岁的生日宴会上,那个男孩穿着一身洁白的小礼服乖乖地坐在钢琴前,十指灵动地在黑白键之间雀跃,一曲《献给爱丽丝》从他指尖泄出,熟练中夹杂着漫不经心,与他认真乖巧的表情极不相符,让高煜忍俊不禁。
樊远的父母站在边上,手中端着香槟美酒正与别人洽谈生意,仿佛乖巧懂事的儿子只是他们谈资,恐怕连他弹奏了什么曲目都没有放在心上。
也许是小家伙白嫩的小脸实在是太过惹人怜爱了,他竟莫名升起了打抱不平的想法,所以他走了过去,把他从尴尬的弹奏中解救了出来,然后,那个男孩回报给了他一个比阳光更耀眼的笑容。
那一刻,他从那个男孩的眼中看到了浩瀚星辰,美的不可方物。
后来樊远的父母帮他转到了他的学校,他很清楚,高家的权势能够让a市所有的富豪商人趋之若鹜,樊氏夫妻俩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攀附的机会,樊远再次成了他们利用的工具,可是这一次,他没有觉得反感,可以时时见到他,可以见到那双好看的眼睛,他觉得很好。
不知不觉中,他的身后多了一个小跟班,在他还没有发觉的时候,这个小跟班又已经成了他的小祖宗,成了他放在心尖上疼宠的人。
只要樊远眨巴着明亮的眸子,用软糯慵懒的嗓音朝他撒娇,他便失去所有的招架之力,只想满足他所有的愿望。高煜渐渐觉得危险,却无论如何逃不开,就这么被他缠了十几年。
读小学时,小小的樊远流着口水,指着他家保姆送过来的午餐,咕咚咕咚咽下一口口水,“高煜,你的午餐看起好好吃的样子哦(﹃)”
高煜嘴角微抽,把餐盒推了过去,“正好我不饿,全都给你。”
樊远眼睛蓦地发出亮光,“高煜,你真好!”
于是午餐被吃光的高煜便觉得心满意足,恨不得把自己的晚餐也送到樊家。
到了初中,高煜已经习惯让保姆准备两份午餐送到学校,可樊远却不愿意吃了,他拿着高煜的手捏他肚子上的小肉圈,小声抱怨道:“都怪你,要不是你每天另外给我准备午餐,我也不会长得这么胖,从今天开始,我要开始减肥了,不然会……”
后面的话他没听清楚,只是觉得胖胖的樊远也很可爱,不过既然他想减肥,他愿意支持他,哪怕大冬天被他拖去爬山,他也心甘情愿。后来小胖子摔倒了,膝盖上柔嫩的肌肤被磕出一块刺眼的血痕,那一瞬间他感觉心脏狠狠疼了一下。全程背着他下了山,饶是他身强力壮,也有些吃不消,但是看到樊远通红的眼眶,一时间又觉得万分值得。
到了高中,樊远开始紧紧盯着他,那模样好似防贼似的,只要有女孩靠近他,他便像个护食的小母鸡,把那些人全部赶走,哪怕全校飘满了他们俩的流言蜚语,他也丝毫不收敛,好像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那个男孩睁大明眸,一本正经地对他说:“高煜,你不能喜欢别的女孩。”
高煜想说好,我不会喜欢其他女孩,但是你也认真看着我好不好,为什么我从来没从你的眼中看到我想要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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