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麽……曹先生,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吧?」
只见男人的眼睛里,透着狂热的专注和迷恋,那热度彷佛穿过空气直接烫了上来,让汤宁朗一时也承受不住,年轻的脸庞染上了不知所措的臊热。
「可以这麽说。不过,我留意你很久了,一直喜欢着你。」
汤宁朗总算懂了,惊讶的情绪也平复下来了些,「曹先生,老实说,你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啊,而且,你对我来说也太老了点。我比较喜欢热情温柔的小伙子,对不起喔。」
「除了不再年轻,你说的我都可以做到,还会对你百依百顺。」
这锲而不舍的态度让汤宁朗有些不耐烦,他不喜欢这种有压力的纠缠,想更加果断地拒绝,却还记得对方是绝对不能得罪的大人物,何况现在还是自己的金主呢。难得在说话前斟酌了一遍言词,他思考着如何把话说得好听一些,「反正……反正我不喜欢你这种的。再说,你也根本不了解我啊,我性情其实不太好,做事从来不顾别人,没甚麽良心,人也很懒,不信你问我的经纪人,她可是讨厌死我了。」
听着汤宁朗逐句数落自己,曹景柯只是露出痴迷的目光,「如果我坚持呢?」
汤宁朗皱了皱眉,微微抿着嘴,「随便你。」
曹景柯点头,也不再说甚麽,打开了车门让对方下车,「我明天再来接你,早点休息。」
临行前,汤宁朗转头撇了他一眼,只道:「我是一个很固执的人,我的感觉不会变,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管你是否认真,都没用的。」
曹景柯虽然着迷,却不是白痴,不会看不出汤宁朗的拒绝,可他终究是活了三十多年的人了,比汤宁朗整整大上十七年,对於情场显然经历丰富许多,即使汤宁朗看起来并不是那种初出社会青涩稚嫩的男孩子,以他对付一个二十岁的青年仍是绰绰有余,自然不会因为汤宁朗的态度而打退堂鼓。本来就不可能期望对方答应,曹景柯只是想表明态度而已,让汤宁朗知道自己对他有那方面的意思。虽然汤宁朗并没有给自己好脸色,但是曹景柯还是觉得这样的青年讨喜极了,比当初远远看着还更令他动心,觉得自己就算抛弃尊严也要追求对方。
把手背凑到鼻尖深深一闻,那里还残留着汤宁朗的味道,让他很想伸出舌头舔舐。
第12章
接下来的日子里,汤宁朗以天价获邀为曹氏钟表代言人一事被传媒争相报导,让这个本来被遗忘的男明星一时备受注目,身价也莫名跟着水涨船高。
可是汤宁朗就是一个任性的人,他好像全然不在乎这些名和利,许多地方还是依着自己的喜好来,面对不高兴的事一件都没有少骂,无论行事还是姿态皆同从前无异,他这样的直率个性倒是讨了传媒的喜,至於观众就自然是有喜欢他的、也有不喜欢他的。
对於汤宁朗而言,要说哪里变得不一样,那就只有生活里多了一个热烈追求他的曹先生。不知道为甚麽会说喜欢自己、总是痴迷地看着自己的曹先生。
没有甚麽轰轰烈烈的追求,就只是每天送送他、管接管送,就这样日积月累下来。
汤宁朗本来是想拒绝的,只是想避也避不开,几回接送下来,心想不坐白不坐,还是别人巴赶着上的,倒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曹景柯的接送服务,甚至还期待对方每一次给他带的特色小吃来。尤其是红小路街的泡芙,汤宁朗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曹景柯常常拿来讨好他。
不过,即使是这样,也不会让汤宁朗觉得多喜欢对方一些。只是他却又矛盾地无法不喜欢曹景柯对他无底线的纵容,以及一抬眼就能看见的彷佛要溺死人的爱恋。
不得不承认曹景柯待他极好,日常接送不在话下,他想吃甚麽想要甚麽,即便是随口一句话,隔天曹景柯就会双手奉上;有需要对方帮忙的时候,只要汤宁朗一通电话,不管多晚多忙曹景柯都会接,不管多过分的要求曹景柯都会说好。汤宁朗就这样消费着曹景柯单方面的宠爱,起初他其实觉得对方新鲜感作祟坚持不了多久,也从不觉得利用对方有甚麽不对,然而当他回过神来,半年时间就已经过去了,曹景柯依然对他那麽好,而他也不知从何时开始习惯了对方的追求,很自然地就会想起有这麽一个男人,对自己是千依百顺的。
这种感觉相当不错,凡人在世,想必任谁都不会抗拒另一个人对自己无条件的付出。
曹景柯给他的感觉其实很奇怪,明明对人都是一副冷淡的扑克脸,面对他虽然表情不变,神态动作里却尽是温柔痴迷的样子,很难想像这是一个年长成熟的男人会做出来的事。
好几次发现曹景柯收藏他用过丢掉的东西,都让他心里别扭又臊热,觉得这个老男人真是变态。
算了,反正他又不会喜欢对方。
这样想着,汤宁朗又心安理得地过了好些快活日子,直到某一天曹景柯没有来接他,更别说有好吃的泡芙了。他第一个反应,是晴天霹雳,心想那老男人放弃追他了?
实在太令人生气了,汤宁朗一通电话打了过去,劈头就问:「曹先生你人呢?我饿了,你还不送吃的来。才半年你就移情别恋了啊?」
彼端安安静静,甚至透出一丝严肃,随後传来曹景柯刻意压低的声线:「我在和很重要的人开会……我以为你不会在意,就没通知你,你快先坐保姆车回去吧。」
「谁在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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