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有余对此很忧虑,正常的小姑娘看见毛茸茸的小兔子不是应该好喜欢然后不让他吃非要养吗?为什么这只是干脆利落弄死了等剥皮?
现实与想象区别也太大了。
“普利普利。”小丫头催他,快烤兔子,别发傻。
“普利是什么东西?”海有余随口说,“叫爸爸。”
小丫头蹲在他腿边,乖乖喊:“papa。”
海有余:“……嗯,乖。”
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开始,海有余开始有老妈子心态:“我让你下去抓条鱼就上来,你怎么下去那么久?我还以为你淹死了呢!”
“papa,鱼!”只掌握了个位数词汇的小丫头抱着一条比她人还大的鱼献宝。
海有余憋回了一口恶气。
“下来!太高了!万一摔下来……该死不许跳!”
“跳!”依然只听懂了一个词的小丫头从十几米高的树上跳下来,嗯,信仰之跃,完美落地。
海有余捂住胸口:“妈的心脏病都要犯了。”
就这么被“折磨”了一个多月以后,他们看到了路过的渔船,被救了起来。
海有余用外套包着小丫头不让动,她也乖巧,就是看见鱼都要流口水:“papa,鱼!”
看到那么一个漂亮的小丫头,原本还对他们警惕的渔民放松下来,还给她送了一条烤鱼,海有余戳戳她:“说谢谢。”
“啦啦。”好吧,她暂时发不出thank的音。
渔民问他们从哪里来,要去哪里,怎么会落到荒岛上的,海有余借着小丫头的掩护,说是来旅游的,结果游艇坏了,幸亏漂到了岛上,不然就是脱水晒死的命。
渔民把他们放到了港口,接着,他们将面临一生中最为重要的决定。
两个人住着海边廉价的小旅馆,海有余终于能给小丫头买上一身能遮羞的衣服,看着她趴在枕头上呼呼大睡的样子,他几乎是顷刻间就有了决定:“小方,你有非报不可的仇,你回去吧,我本来就打算干完这一票收手,我不回去了,就当我死了。”
“那我也不回去了。”方问天说,“我想过了,这次是运气好捡回一条命,下次呢,我要是死了还没能报仇,太冤枉了,不干了。”
海有余:“……你的剧本是不是拿错了,不是哈姆雷特的吗?”复仇的剧本不是应该至死方休吗,为什么到方问天这里就那么不干了?
“我本来就没多恨他,只是不想着报仇,人生没有意义,我和那个女人也没多少感情,我是保姆带大的。”方问天淡淡说,“她一天到晚忙着争宠,我根本见不了她几面,而且我生下来身体就不算好,比不过其他孩子,帮不上她的忙,她就更不喜欢我了。”
海有余安慰他:“那也挺好,那你跟我一起走吧。”
“去哪里?”
“瑞士。”
改换身份,改变容貌,这是退圈的第一步,庆幸那是一个指纹和dna都不怎么发达的年代,比现在容易多了。
唯一的意外是,多了一个小丫头片子。
身份还好说,可以回头上户口,关键是那尾巴怎么办。
海有余和方问天都认为必须割掉她的尾巴,才能让她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不然的话,万一被原来的雇主找到,说不定要抓回去做实验。
所以哪怕心痛,哪怕愧疚,海有余还是亲自动手割掉了她的尾巴。
期间出过不少意外,比如麻醉剂没准备够第一次失败了,第二次加大剂量,用掉了堪比一头大象的麻醉剂才把她放倒。
割尾巴的过程还算顺利,方问天原本就是医学生,海有余也有相关知识,有惊无险地结束了。
当然,小丫头醒来以后看见尾巴没了,拆了一间屋子,哭得震天响,那架势和哭倒长城的孟姜女也没差了。
可没了就是没了,不管她怎么努力,断了的尾巴接不上了,她抱着尾巴一边哭一边嚎,海有余花样烧鱼都没能哄过来。
说实话,他有一点后悔,那个时候他很自私地想把这个孩子留在身边,想养个闺女,所以选择给她剁了尾巴,后来看到她哭成那样,心里又很后悔,说不定把她放回大海才是最好的选择。
为什么要强求呢?她或许本来就不是人类,为什么要强留在人类社会?
所以趁着方问天不在,他开了一艘游艇,把她送到了海上:“丫头,听着,你要是想回去,现在就回去吧,如果你想跟着我,那你以后就是我亲闺女了。”
“哇!”听不懂沉浸在断尾痛苦中的小丫头继续放声大哭。
海有余把她抱了起来,轻轻放到了海里:“你走吧,别被那些人抓回去了。”
抱住他的胳膊不撒手,“哇!!”
海有余把胳膊伸出去,收回来,伸出去,又收回来,最后一咬牙:“行,那我们回家吃鱼。”
“鱼……大鱼。”她抽抽搭搭地说,“尾巴,不吃。”
海有余:“……知道了,尾巴不能吃,谁要吃你尾巴了真是的。”
月色下,他开着游艇突突突返航,突然间,他想起来一件事:“得给你取个名字啊,小丫头,取什么名呢?”
“鱼鱼!!”她嚷嚷,“尾巴尾巴!”
“海鱼?”海有余拒绝,“不行不行,女孩子要取个好听的名字才行,我想想啊,百合吧。”
他说,“百合花,又香又好看,能吃还能当药,关键是写起来容易啊,不管是汉字还是英文都好写,你上学以后会感谢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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