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写到这里,已经变成碎片,却又骨肉相连。我把上一章内容给娟姐看了,娟姐笑了起来,她说,没想到还有一个人和她一样对自己的村庄念念不忘。她说:“经过岁月的淘洗,留下来的记忆都是金子般宝贵,美也罢,丑也罢,都属于那个时代我们的村庄特有的风貌。并且我们已经永远的失去了这些。”
她说:“昨天,下了一点小雨,我在街上看见一只穿着四只“小红鞋”的小狗,应该是一只名贵的狗。你说的对,在我们小时候的农村,孩子在不大不小的时候其实和狗的地位差不多,给你穿暖吃饱,让你去放牛,打猪草,砍柴。没有谁会告诉女孩子该怎么保护自己以及月经,也没谁会对男孩子提起遗精。对于像你说的那类事情,我也有一个故事要讲。”
那是夏天,我们月河两岸都是绿得发紫的玉米林。我和小燕一起去拔猪草。月河湿润的沙滩地上长出鲜嫩的野菠菜,但是牛羊肯过后就所剩不多了。我们决定到玉米林子里去拔“苟秧”。正好碰见小燕的八爹在给玉米除草。这个人你也许不记得了,因为他不到三十岁就死了,现在想来,这应该是他所犯下的罪孽所收到的惩罚。他当时还只有十七八岁,长得瘦高脸像一颗晒干后的嫩花生米,皱皱巴巴的,一副早损之像。看见我们,他很热情的说:“我刚才除下好多的猪草,你们快来捡!”我们就要进去,他说:“只能一个一个进去捡。你们谁先来啊?”我那时候朦朦胧胧有些懂事,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情,我还记在心里。那天晚上,大家都在四爷家的场院上看电视,散场得时候我已经瞌睡的迷迷糊糊,只觉得手被一只大手牵着,往前走,到了东边的枣树下,我揉了揉眼睛,发现不是我回家的路,我说:“爸爸,咱们走这里来干什么?”这时,这只手才松开我的手吃惊的说:“哎吆,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我一听声不是爸爸的声音,转身往回跑。所以我说:“我不去!”小燕说:“我去!”我就在外边等着,过了好长时间,她出来了,猪草并没有增加多少,她的脸蛋上印着前浅浅的牙印,她说:“我们走吧!”我们提着半篮子猪草往回走,妈妈们只会关心猪草的多寡,不会告诉女孩要远离这什么样的人。
小燕的八爹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取了一个比她大七岁的女人,女人为人大方,留着齐耳短发,长得墩墩实实。他在妻子跟前极不正经,有一次在河边放着许多的媳妇姑娘的面,在妻子身上动手动脚。生下女儿后,她见他除了耍不正经一无所长,为了保持这个家,她出门去打工,每把钱寄回家。那时候弟兄分家往往还共用堂屋,即一个大门进出,各有独立的卧室。和他共用堂屋的的是他的五哥。五哥出门打工,留下水葱一般白嫩的五嫂,不知什么时间他们成了鸳鸯,关起大门他们就是自己人
。一年到头了,外出打工的人要回家了,他们想出一个可以长长久久在一起的办法:私奔!于是,他们一起抛下孩子私奔了。两个月过去了,他们带的那点钱眼看用光了,他靠媳妇寄钱过惯了清闲日子,再说没有熟人介绍,活不好找。找熟人?没有脸面。第三个月,他给老娘打电话了,老娘说:“我的儿,你回来吧!”他哭着说:“没脸见人。”老娘说:“你是男人,你怕什么?没脸没皮的是那个贱人!”于是他灰溜溜的回来,他的媳妇要和他离婚,他不同意,媳妇继续去打工。没过几年,他得了肺结核,本来可以治好,他还是纵情酒色,过早殒命。而她带走的那个女人再也没有回家过。
娟姐讲的这个故事我似乎也有耳闻,这正所谓是“人女,自损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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