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玩笑的说:「爷爷,你跟小晴就搬到这里来住吧。我养你的老,让思雅带着小晴,过两年我花钱去请几位好老师来村里,保证让她有出息!」
东方友笑了笑,没有说话。但我看他的神情已经是很心动了。
我接着道:「我也不怕老实的跟你说,这也不全是为你着想,我也有私心。一来我想开间公司,但并不熟悉,想请你不时的指点一下,当然,并不让你操心,我只是有不懂得请你教教我。二者,我一直没有什么亲人,只有一个九舅,还跟我不和。见到你后有股说不出的亲切,我没见过亲爷爷,想把你当成我的亲爷爷,好好的孝敬你,行吗?」
我说话时确实动了真感情,也触起我对父母的回忆,眼睛发酸,用了很大的气力才止住,没有流泪。
东方友看了看我,又看着远处欢愉的小晴,道:「唉,其实我很喜欢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我唯一担心的就是小晴了,但有你照顾她,我也放心。在这个地方养老也是我的福气了!」
我狂喜,真的是打心眼里的高兴。其实我也是算准了他会答应,东方友笑呵呵的看着我,道:「你也别高兴得太早,我不能帮你什么大忙,只是参谋参谋一下!」
我忙道:「瞧爷爷您说的,俗语说得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有你这么一个爷爷,我就很高兴了!再说什么事都是靠自己,想靠别人能有什么出息!」
东方友点点头,「你能明白这一点就行了!唉,在农村里就是好哇,不必天天人挤人了。」
「过两天,我把爷爷你的东西都搬过来,再在我旁边盖一间新房,你在里面可以专心的研究你的学问,或者在山上转悠转悠,反正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别人管不着。小晴你就别操心了,让她跟思雅学习,今后我们就是一家人,让你两个孙媳妇好好孝敬你!」
东方友哈哈大笑:「这可是神仙一般的日子呀!」
我继续道:「如果你嫌寂寞,再找个老伴那就更好了!」
他忙摆手,直说用不着,神情里有一丝伤感。可能想起自己的老伴与儿子吧。说实话,他能答应住到这里,大半是因为老来孤单,而且对小晴的健康长大也不利。小晴那么喜欢我们,由我们照顾是最好不过。
我们又说了些闲话,他一直问我一些村里的情况,问得很细,许多事情我都没留意,回答不上来。
小晴跑了过来,红扑扑的小脸上布满一层细密的汗珠。我抱过她,给她擦了擦汗,道:「小晴,往后跟爷爷住在这里好不好哇?」
小晴瞪着大大圆圆的眼睛问道:「真的吗?真的能住在这儿吗?」
我点点头,她又望向爷爷,见他也点头,一声尖叫,蹦起老高,欢呼着:「噢──我要住在这里了,我要住在这里了──」她又搂起站在一旁有些迷惑的小狼,咯咯笑了起来,模样真的非常可爱。
东方友看着小晴欢喜的模样,面露慈祥的微笑,很像姥姥看我时的样子。
早饭是玉凤与思雅做的一桌菜,将大棚里的菜都摘了一点儿,虽然肉不多,却很丰盛,小晴与东方友都吃得赞不绝口。呵呵,玉凤的手艺确实非常好。
桌上,我跟她们说了东方友将留在这里的决定。两人也没表现出什么意外的表情,都很高兴的样子。这让我放下心来,这两个女人真的是冰雪聪明啊。
我吃完了饭,忙着找人开始盖房子。先让东方友自己设计一下,决定盖什么样的房子,然后让李明理招呼那帮小痞子们弄材料,卫三子用车拉。现在是空闲时节,家家都没有什么事儿,而我在村中的声威日显,很多家的男人主动帮忙。人多好办事儿,不到一天,泥沙、石子、石头、砖,还有水泥,都运到我的屋子旁边。
这种场面确实有些惊人,几十个男人一起卸货搬运,地都好像在震动。场面热火朝天,人们大声谈笑,甩起膀子拼命干活,玉凤与思雅还有玉姿给他们端茶送水,让他们干得更加卖力。
东方友看着这一切,有些目瞪口呆。
我则是看着小晴在那里凑热闹,帮忙送水,有些担心,怕万一不小心被铁锹或者车撞着了。我忙把她喊过来,留在身边不让她动弹,这让她非常生气,小脸鼓鼓的,气呼呼的望着我,我跟她说话也不理我,我情不自禁的笑起来。后来是思雅与玉凤两人一顿好言软语,再数落我一顿,才平息这个小家伙的怒气。
我让玉凤记下帮忙的人的名字,这是笔人情,有机会当然得还上。在农村就是这样,你帮我,那我就帮你,人情还人情。你如果不能把人情记住,那你的信誉会大打折扣,久之就没人来帮你了。
到了晚上,所有的准备已经做好了,这有些不可想象。东方友不停称赞,说以后做事就得有这种高效率,高效率是以后开公司的生意中应该强调的一条原则。我听了忙牢牢记住,但想想又不放心,就让思雅给我一本笔记本,记在那上面并随身带着。
用她的话说那是备忘录。我深以为然,以后的事情多了,我的记忆力虽然很强,但不能保证什么都记得牢牢的。俗话说:「好脑袋不如烂笔头」,正是这个道理。
东方友看着我跟思雅忙活着找本子挑钢笔,只是不停的微笑。我能看出他眼中的赞许神色。
小晴也吵着要带备忘录,把我们乐坏了。思雅顺着她,也给她一个小本子,小晴喜滋滋的拿着,样子很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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