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曼度,万物复苏。。年节一过,冬日肃杀的气息就节节败退,折柳插岸堤,曲江暖风拂,吟一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便有已换薄衫轻纱的妙龄女郎投来倾慕的目光。
春意萌动,诸般fēng_liú,于沈绥来说,都是不存的。她近些日子忙于处理公务,早出晚归,竟是忘了一件紧要事。今日经同僚王俭不经意间提了一句“朱雀门外搭起看台了,晚间可去踏歌喝酒?”她才一拍脑门想起来。
今日已是十四日,明日可不正是上元佳节了吗?她道为何长安街道上满是木杆竹棍、彩帛彩缎这些什物,那可不就是上元佳节的装饰物嘛!
上元佳节也就罢了,最关键的是,她家琴奴明晚可是有一场重要的比试,这件事她竟然给忘了!最近公事处理得风生水起,不过几日间,就把堆积两三月的事情处理了大半。可她却把最关键的自家人的事给忘了,真是因公废私,实属不该!
早在沈绥沈缙入长安之前,名琴师董庭兰,听闻沈缙高超琴艺的传闻,向沈缙发出挑战。于上元佳节晚,相会于景风门外崇仁坊东北角的鹭云楼之上斗琴。当世名琴雷音,就在这位董夫子手中。为了能与雷音抗衡,沈缙特意派了一小队青鸾堂的部属,前往终南山拜谒白云先生司马承祯,迎借焦尾琴。
不过此事一直就没了消息,沈绥也给忘了。那一队前往终南山的人,也不知出了什么差错,迟迟未归。
于是这一日,沈绥早早就出了衙署,赶回家中。刚入乌头门还未下马,就听到悠扬的琴音流淌。沈绥笑了起来,跳下马来,就往内快步而入。
一路进了后院,就见沈缙正身着一袭飘逸的交领广袖白袍,一双素手正抚于琴上,那琴就横放在轮椅前的案板之上,瞧着古韵十足。古琴尾部有焦黑痕迹,正是大名鼎鼎的焦尾琴。此琴乃是司马承祯早年间于吴楚之地溧阳寻得,后想赠与沈缙,奈何沈缙坚决不受。许多年来,很多人找到司马承祯,愿出高价收购此琴,司马承祯一律婉拒了。在他看来,只有自己的小徒琴奴,才是此琴最佳的拥有者。
“琴奴……”站在沈缙的侧后方,沈绥一直等她抚琴告一段落,才开口唤她。实际上沈绥刚一进来,沈缙就发现了,因而她很快结束了这一段随手信弹。
“焦尾何时到的?”沈绥走上近前,查看这架名琴。她之前虽看过一次,但并未细观。
沈缙无声回道。
“怎么耽误了这么长时间?也没个消息。”
沈缙笑了:
沈绥挑眉,鸟雀怎么会未达?她千羽门的鸟雀送信素来精准无误,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到别处去。
“阿蒙!”沈绥喊道。
“诶,来了来了!”一声炸雷从后堂响起,跑出一位高大的胖姑娘,身高和沈绥不相上下,但横头能有两个沈绥宽。穿了一身宽大的胡袍,戴着尖尖的胡帽,隐约能看出胡人的五官,一张肉嘟嘟的圆脸十分有福气,嘴里还鼓着什么食物没来得及咽下去,唇边一圈还留着油渍,说话都囫囵难明。
“又吃什么呢,你这家伙一回来就知道吃。”沈绥看到她就想笑。阿蒙姓蒙,是胡汉血统,本来没有名字,沈绥见她长得高高胖胖,便给她起名叫“钟”,是形容她的外形很像一座钟,也比喻她的声音嘹亮,好似钟声。
“嘿嘿,门主,我杀了一只肥鸡,刚煮烂了,门主要吃吗?”蒙钟憨憨说道,大嗓门控制不住,和她讲话总有一种要被震得耳聋的担忧。
“不吃,你自己留着吃吧,我怕我吃了你就不够了。”沈绥笑道,随即抬手捏住她浑厚敦实的肩膀,道,“我问你,你那日发回的鸟雀是什么品种?几时几刻发的?”
蒙钟碧绿色的眸子骨碌碌一转,道:“就是一般的灰羽信鸽,我是在二十九日未初三刻发出的。”
二十九日?那日是晋国公主的水陆法会,沈绥那日就在沈家小院中,确实并未接到信鸽。奇了怪了,这是怎么回事?
“阿蒙,吃完了,你去查查这件事,务必要弄清楚。我千羽门每只鸟雀的下落都必须清楚。”
“是!”阿蒙将油乎乎的双手往自己衣服上擦了擦,随即忽的一拍手道,“对了门主!我听二郎说你想吃辅兴坊的胡麻饼,就给你买来了,在后厨里热着呢,你等会儿,我给你拿出来。”
说罢,就风风火火往厨房跑。
沈绥哈哈大笑,她入长安城之前就说想吃胡麻饼,念叨了这么多天都还没吃成,到底还是阿蒙靠得住,从来不会忘了吃食。有什么好吃的都爱分给她吃。沈绥就喜欢这胖姑娘,真是贴心。
正开心着,袖子忽的被人扯了扯,原来是琴奴唤姐姐了。沈绥连忙俯下身,“听”沈缙说话:
说着,就从怀中取出了一张银面具,递到沈绥手中。沈绥接过面具端详,这是一张整面,面具上并无太多矫饰,只压着丝丝缕缕的凤纹,十分典雅精美。面具做得很精巧,夹鼻抓面,脑后不必束带,也能牢牢贴在面上不落。
“琴奴…我……”沈绥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其实她并不想去踏歌,她早已过了那样的年龄了,也早已有认定了的人,踏歌对她来说,并无任何意义。
最关键的一点是,上元佳节,对于她们姐妹来说,是永远的梦魇之日。
沈缙伸出双手,捧住蹲在自己面前的姐姐的面颊,温柔恳切:
沈绥眼中浮起波光,一时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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