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哪天开始, red一起去吃夜宵。一个星期总有那么两次,加上周六之后的聚餐,她现在和他见面,反而比与邵强多。
alfred是个典型的马来胃,总是吃椰浆饭、杂菜饭之类。因为只有他们俩,他常常讲华语,带着南洋口音。她没想到他的华语这么好,虽然时不时地还是会冒出几个英文词儿。他的籍贯是客家,不过他说父母在家多讲福建话。他家小饭馆儿的客人也以讲福建和广东话为,所以他也会说一点儿广东话。
林心听了笑着说:福建话太难学了,我同事都嫌我笨,不肯教我。我到现在还只会说你吃饱了吗。
你喜欢学,我教你。alfred很认真地说。
那太好了!不然他们一讲福建话,我就一头雾水了!林心没说以前家里也是讲福建话,她总以为他们在吵架。
你在语言上有gift。你的英文比我的许多大陆朋友要好。alfred的表情还是那么认真。
林心听了心里很高兴,嘴上却说:和你们比差远了。
你不要介意啊,我想给你h.
好啊,好啊!林心忙作出很感兴趣的样子。
你的h都很有意思,而且你有一种很ir,让大家觉得你很s,这是你最大的优点。
林心停下筷子,盯着他的脸,听他讲下去。
,我觉得你总是 re, 这样你用的vry y。
我也很佩服他!我看见他每次来,都带着字典。哪个会员说个什么新词儿,他必定记下来。
所以你看他的vry 多么rich!
他们的谈话就是这样,无论谈什么起头,总是会转到tr上去。林心来tr的要目的本来不在red这样敲打敲打,她慢慢也觉得自己应该再上点儿心。
如果说邵强常常让她想起高中的那些三好男生,那么alfred则让她觉得他们是同事,他是她的r。
人的长相在初次见面给人的视觉冲击力最强。日子久了,就会越来越被性格为人的部分淡化掉。现在在她眼里,alfred看着也不再那么乡镇企业厂长了。她发现,他其实是个很见多识广的人,跑过很多地方,而且相当地会玩,对高尔夫和红酒都很在行。
许岚这一段走桃花运,去温哥华看女儿时,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个红毛(老外的意思,不见得是红头发)。美国人,叫eric,他对许岚一见钟情。eric比许岚大十五岁,自己在加拿大有家公司,离过婚,两个孩子一个工作,一个也在大学里快毕业了。
你觉着这么样?许岚给林心看存在她手提电脑上的照片。
林心看着照片里eric的白头发、大鼻子和脸上的雀斑说:嗯,挺帅的!这个年纪,这个身材,不容易!据说美国人胖子特别多。
他和我一样,喜欢跑步!他还经常去健身房,人家那腹肌练得才叫棒呢!许岚看来是很满意这个eric,一提到他就神采飞扬。
不过,美国人这草食动物和肉食动物能过到一块儿去吗?天天汉堡、皮萨、牛排,你受得了吗?林心总觉得纯粹的红毛非我族类,语言习惯还在其次,那么重的体味和体毛就受不了。
这些吃啊、穿啊、长相什么的,都是小事儿!男人好不好,关键是看他能不能欣赏你,能不能让你去做你想做的事儿!我跟你讲过我ex吧。
对。你说过,你做什么,他都反对。
就是那么回事儿。我要换个工作,他让我老实待着,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要出国,他说我发神经,孩儿他妈了,还瞎折腾,那时候我还不到三十呢!我要办公司,他说我不知自己有几斤几两,肯定赔得把自己卖了都还不起!
所以你就把他休了。
这种男人,又没能耐,又受不了自己的老婆有能耐,留着有什么用!
那你当初干嘛嫁给他呀?
嗨,还不是因为年幼无知。我一大学毕业就被他骗到手----他比我大十岁,那会儿都三十多了,我生rl的时候才二十四。
那这个eric呢?欣赏你吗?
当然啦!他自己也有公司,我们俩在一起,特别能聊得起来。我说要去开发印尼市场,他马上找朋友给我收集信息;我说想学高尔夫,他立马儿带我去他的club练习。而且我们俩都是能挣会花的儿。不像我的ex,从牙缝里省,出去吃个饭总是找打折,那真叫一个掉价儿。
你的ex要打一天的喷嚏了,你这么说人家!
他活该!
我看你呀,是被这个eric迷住了。赶紧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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