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疾病。”
“那你不去图书馆看书?”洛城大学的图书馆藏书极多,可以找到很多孤本,就为了这么一点点洁癖,他竟然放弃那么好的学习机会?
傅辰北摇头:“从来不去。”
向昀匪夷所思:“你怎么学习知识?”
傅辰北豪气地回答了她一个字:“买。”
好吧,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土豪的世界她不懂。
多年过去,他开始过平民化的生活了?
被人揭了老底,傅辰北脸不红心不跳地回道:“习惯是可以改的。”
他的爷爷傅东青学识渊博酷爱书籍,家里有一间很大的书房,里面存放着各种崭新的书籍,连世面上所谓的孤本,都能在他爷爷的书房里找到崭新的。
自小他就爱泡在爷爷的书房终日不出,这也让他养成了不爱触碰脏书的习惯,闻惯了油墨的香味,那种被多人触碰过留下的油腻味道,让他从心底深处就开始抵触。
改掉这个毛病,他花费了不少精力。
犹记得第一次进入英国国家图书馆时,他还随身带了免洗洗手液,摸一下擦一下,弄得旁边的人都用一种看疯子的眼神看着他。
到后来去图书馆的次数多了,也就慢慢习惯了。
的确,他爷爷的藏书室已经算是海纳百川了,可是怎么能跟历史悠久的国家图书馆相比?
在英国留学时,他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徜徉在书的海洋里,他不断领悟成长,洗礼升华,这才有了全新蜕变后的他。
所有的功劳,都该归功于她。
若非想要与她保持同样的步伐与节奏,他可能会错过很多精彩的故事与人生。
当然,更不会有今日这样刻意安排的不期而遇。
向昀点头,继续将视线放在序上:“好吧。”
力挽狂澜的人就是不一样,习惯说改就改,那么谁又来教会她,如何戒掉他这个习惯?
过了好一会儿,傅辰北侧头看向她的书,略带疑惑:“你这本的序写得很精彩?”
向昀茫然抬头:“嗯?”
“你已经盯着这页看了十分钟了,应该写得相当精彩吧。”
向昀:“……”
*
第12章 第十二颗心
为避免对着书本神游太空,向昀拿出小本子,进行摘抄,写字的时候能够专注注意力,也不会再让傅辰北看出端倪。
傅辰北问她要了一张白纸和铅笔,边看边在白纸上画素铅。
一旦看进去后,向昀便忘了身旁还坐着人。
一个小时过去,抬头稍作休息,转动颈子活动筋骨,头部转了一圈,侧向左边时,猛然发现傅辰北竟然右手撑着头,正凝神看她。
向昀:“……”
完全忘了他的存在。
他的眼眸,黑如深潭,像磁石一般,稍不注意,就会被他吸附其中。
心底狂烈咳嗽,她的眼神无处安放,乱转一阵儿,瞟向了桌上的素铅画,不由感叹:“你画得真好。”
认识他这么多年,这是她第一次瞧见他画画。
学建筑的人,绘画功底可见一斑,简单的黑白灰描摹出明暗交界线,将衣服的飘逸与立体呈现出来。
虽然现在有很多绘图软件,但是手绘却是永不可替代的技能。
因为父亲的缘故,自己从小就对绘画感兴趣,手绘的稿子在公司里也算是上层的。
此刻见到傅辰北画的图,才知一山还有一山高。
天赋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东西,傅辰北读高中时也没见他画画,他该是学建筑后开始从头学起的,厉害得这么没朋友,让她这个从小就学习绘画的人情何以堪?
傅辰北拿起铅笔在右下角签上名字和日期,递给向昀:“随便画的,没你专业。”
向昀接过画,看向落款:“ray是你的英文名?”
“是的,去英国留学时取的。”刚到英国时,老师就让他取英文名,他一直很排斥,觉得没必要取个洋不洋土不土的英文名,所以一直拖着。
后来知道向昀跟莫臻谈恋爱,备受打击的他从北方颓然地坐飞机回伦敦时,忽然想到这个英文名。
向昀称赞:“雷,这个名字挺好听的,也很简洁,不过中文翻译是射线吧?”
傅辰北回道:“ray 。”
昀这个字,出自于《玉篇》,其义为日光,取这个名字,意为“昀的他”。
某人根本没有理会其中的玄妙:“学霸就是不一样,一缕阳光,意境真好。”
傅辰北:“……”
果然对他没有分毫的歪念头。
“三哥,看你绘画的手法,应该不是最近才开始手绘服装设计图的吧?”他画的这幅画,乍看与书上那幅差不多,实则却添加了一些自己的创意进去,只不过是在细微处,不太容易发现而已。
“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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