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的把手放在裙子上擦,一双大眼睛还眼巴巴的看着他手里的蛋糕,丁骁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像喂一只小家雀儿一样,施恩似的把蛋糕递到她嘴边,看着她狼吞虎咽。
“你吃慢点啊,小心噎着。”丁骁撇了撇嘴。这样的女孩,真是见所未见,他见过的那些跟他家庭出身差不多的女孩,哪一个不是斯斯文文、细嚼慢咽。
“谁要噎着了?”大丁骁三岁的堂姐丁骏从另一个房间过来。丁骏长得很漂亮,穿着粉色的花裙子,像个安琪儿。
“姐,你看这丫头多能吃,嘴巴塞满了,手里还拿。”丁骁看到他洋气的堂姐,当时心里就想,这样的才叫女孩儿呢,穿着花裙子,头上戴着蝴蝶结,说话也细声慢语的,哪像这个乡下丫头,几百年没吃过饭似的土匪样。
“哦,孟爷爷家的小妹妹呀,小妹妹,蛋糕好吃吗,好吃的话,一会儿我让保姆多准备点给你带回去吃。”丁骏虽然只有十岁,却像个懂事的小大人,对云槿非常友好。
“好吃……太好吃了。”云槿用力嗅了一下快要拖下来的鼻涕,又塞了一块蛋糕到嘴里。“姐,你看她呀,快把鼻涕吃到肚子里了。”丁骁一边笑,一边指着云槿给丁骏看。
这回,丁骏也笑了,拿卫生纸细心的替云槿把鼻涕擦了,向丁骁道:“你别欺负人家,人家才四岁,比你小好几岁,你都是少先队员了,也不知道让着小妹妹。”
丁骁不屑的把头一拧,心说,我才不理这丫头呢,看到三岁的堂弟丁骥骑着童车过来,丁骁找自己弟弟玩儿去了。
云槿好奇的看着他的背影,在心里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蛋糕”,因为她是第一个给她吃这么好吃的蛋糕的人,傻姑娘那时候没记性,谁给她吃好吃的,她就觉得谁最好。
从小到大,蛋糕一直瞧不起她,她知道,他给婴儿肥的她起了个难听的外号叫“肉肉”,她也知道,多年以来,他俩一直像两条平行线,在不同的世界里各自生活。
只是爷爷有时候会提起他,他考上xx中学了、他被保送进xx大学了,云槿听在耳朵里,却也没怎么往心里去。
长大以后的丁骁,她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见过,那是个有着目空一切神情的男孩,偶尔还带着玩世不恭,他的视线在她身上从来不会停留超过五秒,少女时期的云槿就已经知道,他对自己一点也不感兴趣。
云槿虽然也很努力,可智商实在有限,她考不上丁骁上的那所大学,更别说像他那样出国留学,她只能凭着高考满分作文的优势,进了北京一所数三数四的大学中文系,毕业后进京剧团当了编导,开始把那些老掉牙的戏曲段子包装成现代人喜闻乐见的故事。
丁骁回国以后就参军去了,云槿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参军,后来才知道,这跟丁骁学的专业有关,他是国家重点培养的制导武器精尖人才,将来他是要进研究所的,也就是说,丁骁是奔着大知识分子的前程去的。
这跟云槿所认知的那个丁骁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不过她也没有花时间去想这个问题,因为很快就有一桩大事发生在她生活里。
孟小楼老先生风烛残年之际身体一直不大好,在病床上拖了两三年之后,终于快要走到人生的尽头,病榻前,他握着老朋友丁兆宁的手跟他说了一句话,丁兆宁点了点头,答应了他最后一个请求。
作者有话要说:
第5章
当丁骁从母亲李凤霞那里听说了他爷爷的圣旨之后,简直惊诧的要撞墙,那个叫孟肉肉,哦,不对,叫孟云槿的女人,她居然痴心妄想要嫁给自己,这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最新版。
“你爷爷说,答应了孟爷爷,孟爷爷去世后照顾他的家人,所以让你跟孟爷爷的孙女见见面,差不多就把婚事定了。”李凤霞对此也很无奈。
她这宝贝儿子,条件这么好,多少名门闺秀排着队想嫁给他,却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什么叫差不多就把婚事定了,我爷爷他是不是老糊涂了,这又不是他们那个年代,盲婚哑嫁,我不同意!”丁骁才不答应呢。
凭什么让他娶孟云槿那个黑胖子呀,她要是长得漂亮一点他或许还能考虑考虑,问题是她从小就又黑又胖,还土的掉渣。
李凤霞趁着丈夫没听见,拍了儿子一巴掌,“乱说什么,老糊涂这话也是能乱说的?给你爸听到不踹你才怪。”
老爷子是家里的权威,丁家上下,谁敢说个不字。
“我不要那女的,她长得不好看。”丁骁知道,他妈最疼他,跟他妈磨磨,肯定有用。李凤霞这才道:“你怎么知道她不好看,你又没见过。”
“小时候不是见过,又黑又胖,还土了吧唧的。”
“也许长大变好看了呢。”
“变也变不到哪去,她的资质不行。妈,您不觉得她配不上给您当儿媳妇么,她有点傻,一点也不伶俐。”
这一点,李凤霞倒是有体会,她以前见过云槿几次,觉得那小姑娘有点呆愣愣的,似乎不大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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