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依然是那么毒辣,校门口被围得水泄不通,也有些来往的车辆停在路边,看看接下来究竟会发生什么,熙熙攘攘的人群,却只有一个人被孤立在那里。
云芸看着那个少年的到来,眼中闪过一丝慌乱,连忙掏出手机,拨打了东城的报警电话。
可是,今天警局的电话却诡异地占线。
孙梦玲怎么会没有想到这一点,早早地就和警察局局长打好了招呼,旭义帮能够在东城立足,白道的关系是必不可少的,这件事,警察局局长也不会不买账,算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林浩看着前面的十多个持刀混混,强压下心中的恐惧。
不怕?
笑话,我又不是叶问,能不能一个打十个自己还不知道吗?
虽说前世也参与不少打架斗殴,但最大的场面也就二十多个打三十多个,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他们接近二十个拿刀的打自己一个。
差距太大了,没得打啊。
“就是他,不用废话,直接上。”
孙梦玲靠在驾驶座上,一根涂着指甲油的手指指向林浩,嘴角不由地挂上了冷笑,对着周围簇拥的十多个混混一招呼。
“对了,用刀背,别砍死了,打断四肢就行了,毕竟这里是学校。”孙梦玲又补充了一句。
“知道了,大小姐。”
不知道是谁回复了一句,随即,一群混混立马将手中明晃晃的砍刀亮了出来,太阳光照在刀身上,折射到四处,像是闪烁着寒芒一般。
林浩此时哪里还敢多想,脑袋里就一个字:逃!
不逃就惨了!
“卧槽,动手了动手了,林浩惨了!”
“哈哈,真是傻缺,明知道孙梦玲的身份,还敢如此嚣张。”
“我还是躲远点吧,别误伤到了...”
混混的动作,引起了人群的一阵骚乱,各种议论声不绝于耳。
林浩深呼吸一口,将手中的烟蒂往领头的那个混混一弹,随即脚底抹油,转身就往那群学生那边跑。
先往人多的地方跑,他们一群人肯定追不上自己的,如果能够逃得了,那肯定是皆大欢喜,如果那群混混穷追不舍,那只能找一个人少的地方,用传送到天庭或者地府避难了。
烟蒂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红色的还燃烧着的烟头落在了最前方那个混混的脑袋上。
“草泥马!”
那个混混有些一头他自以为傲的白色头发,这个烟蒂一落到他的脑袋上,瞬间变将一小块头发烧掉,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混混一脸狰狞之色,一挥刀,率先向着林浩追去,还在后面大骂着:
“小子!有种你别跑!劳资不砍死你!”
对于某些人来说,头可断,发型不可乱,这个白发混混就是这种人。林浩把他的一撮毛给烧掉了,别提心中有多窝火了。
然后,便一场追逐战了。
林浩撞开人群,脚步不停,目光四处扫视,他要寻找人少的地方,进行有史以来第一次传送。
孙梦玲开动玛莎拉蒂,人群立马让出一条道,她看了一眼那个越来越远的单薄的身影,眼眸中闪过一丝敬佩,不过随即又冷哼了一声。
就在刚才,她突然觉得,这个男生可能是他见过的最勇敢,最不怕死的人了,这就是所谓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尊严吗?面子吗?还是他真的傻?
尊严比命重要吗?面子值多少钱?
摇了摇头,一把踩过油门,红色的玛莎拉蒂如同跳动的火焰,远离了校门,向着第一医院的方向驶去。
而此时,林浩还在大街上不断躲避着,身后的那些混混像是狗皮膏药一样,甩也甩不掉。
而此时正值傍晚,街上的行人并不多,没有密集的人群,如果这样跑下去,总会被他们追到。
林浩现在毕竟只是一个高中生身体,而且是每天窝在网吧里的人,体质比不得那些经常打架斗殴的混混,全速奔跑了不久,便觉得体力不支。
“尼玛,还跟着,草,这是誓不罢休的节奏啊!”
林浩转过脑袋,看了一眼那些疯狗般的混混,大骂了一句。
视线中陡然出现了一个巷口,林浩也不管是不是死胡同,打了个急转弯,闪身进入了其中。
巷子内非常阴暗,水滴从高处滴下,不时地落在林浩的脑袋上,脚下的碎石发出嘎吱的声音,一股腐臭气扑面而来。
没有赌错,巷子对面,就是一个垃圾场,那里基本上没有什么人,而且又时间给自己施展传送。
“草,小子,站住!”
后面的吼声还在继续,杂乱的脚步声回荡在巷子内,林浩提起了最后的力气,全力向着垃圾场冲刺。
垃圾场中有一座仅有几平方米的小房子,那张老旧的木门开着,从远处看,可以清楚地看到,那是一个厕所。
厕所!
林浩眼中大方异彩,厕所,不正是自己传送的好地方吗?
“砰!”
身影冲进厕所内,一把将摇摇晃晃的木门关闭。
很快,那群混混也跟了上来,将这间不大的厕所团团包围。
那个被林浩的烟蒂烧了头发的白发混混冷笑着,几步走到木门面前,兴奋地大笑着:“哈哈哈,小子,再跑啊!以为躲到厕所里就奈何不了你了?真是天真。”
“今天,劳资要亲自打断你的两只手,外加第三条腿,麻痹,还敢把烟蒂扔到劳资头上!”
说着,白发混混已经抬起了腿,猛地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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