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梦,梦里也有一个女人,她一直跟她在一起生活,形影不离。
然而现在,是在梦里,还是在梦外呢?霍香有点迷茫。
女人要起身,霍香看清了女人的脸。女人长得看似温婉,细细一看,会发现她的眉骨较高,暗藏凌厉,尤其她那双眼,霍香再熟悉不过了,瞪别人时闪着寒星,看着自己时却蕴藏了无限温柔和宠爱。
霍香急了,生怕她走远,她用力挣脱,要把那股无形的困住自己的绳索挣脱掉,女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远,霍香一蹬腿,腿踢到床边的柜子门,哐当一声响。
走到门边,正要出去打水的黎芦扔了脸盆,跑过来,“霍香,霍香,你醒了!”
霍香睁开了眼,依然有点愣,口中已经快一步,委委屈屈地喊一声,“阿姐。”
那模样,黎芦心都要化掉了,摸摸她的额头,还好,烧已经退了。
霍香伸出手,坐起身来,抱住黎芦的脖子。
“乖,没事了,阿姐哪也没去,不会丢下你的,啊。”
霍香没说话。
黎芦将她的脸扳过来对着自己,“你看,我在这里。你好点没有?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霍香摇摇头,“我觉得我好像在梦里。”
黎芦亲她的额头,又亲一下她的脸颊,“不是做梦。不睡了好不好,晚上要睡不着了。”
“我们现在在哪里?”
“烧糊涂了,当然是在家里啊。我怕你认床,在胖大海家睡不好,让他把咱送回店里来了。”
霍香醒来后,总有些愣愣的。让她去洗澡就洗澡,让吃饭就吃饭,一点也不像平时,受了点小委屈就特别喜欢缠着人讨便宜。黎芦只当她还在迷糊,只是没想到自己走后,她竟然会哭得晕过去,心疼得无以复加,恨不得对她千百般好。
她给小王医生去了个电话,告诉他霍香已经退烧,人也醒了。
小王问她,“她以前有没有过这样发病?”
黎芦说没有过。
小王说,“这么看来,她的病情说不定在恶化,你要是要检查的话,还是趁早的好。”
黎芦嗯了一声,“我心里有数。”
年还是要回去过的。
黎芦打算带霍香一起回去。
至于家里人接不接受她,黎芦也不管了,反正她已经出柜,也一直都坚持自己的性取向,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无论如何,她已经打算好了。
如果霍香这样失忆一辈子,一辈子也找不到亲人,她就养她一辈子,陪她一辈子。就算是霍香的家人找到了她,她也愿意去跟她的家人争取,让自己来照顾她;
但如果有一天她能够恢复记忆,要去过正常人的生活,那她也就放手,让她去过正常的日子吧。
讲私心,她真希望霍香永远记不起来,她宁愿不要霍香能懂她的心意,能给她想要的回应,只要她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就好了。
都说喜欢是自私的,爱是无私的,喜欢一朵花就想把它摘下来,爱上一朵花却只想给它施肥挡雨,愿它开得更好更美。
她的霍香,就像一座金矿,蕴藏了无数的潜能,她相信,只要解开了她头脑之中的锁,她的成就远非自己能及,她的天空,不应该限于荷花镇这么小的地方,她值得更高更远的自由。
第34章到村里
这么一来一回,还要给霍香准备些换洗的衣裳,只能赶第二天的汽车,票很紧张,勉强买到了两张下午的票。
一路上霍香并不怎么说话,但是几乎寸步不离地跟着黎芦,连黎芦去候车室的洗手间,她也守在在门口。黎芦顺着她,生怕一个不小心,会刺激她发病。路上人多且杂,她一直牵着霍香的手,同她说说话逗逗乐,连同自己没底的心情也缓解不少。
大巴转小巴到镇上,再走十来里山路,就是黎芦从小长大的村子了。走到村口,黎芦握着霍香的手更紧了些,霍香似有所感,与她十指交叉而握。
这几年,村里有了不少变化,路整平了,有不少人家的泥巴房换成了红瓦砖墙。只有这大片的田野、山林还有袅袅升起的炊烟,一如记忆之中的样子。
黎芦一眼望到自己的家,小二层的楼房。记得那年家里要改建房子,她还出了一把力,寄了大几万块钱回来,只是同一年她跟家里出柜,家里的新房子还没住上,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门口贴了春联,挂了灯笼,屋里摆了大圆桌,上面已经上了几个菜。
黎芦眼睛有点湿润,跟屋里人一一打招呼,“爸,黎刚,黎勇,妈呢?”
两个弟弟喊了一声姐,她爸点点头,嗯,回来了啊!几个男人不再作声,场面有点儿尴尬。这时她妈从里头掀了帘子进来,“芦丫头,到了啊!怎么不先打个电话来,让刚子勇子骑摩托去接你啊!”
黎芦扯扯霍香的袖子,霍香按照黎芦车上教她的,乖巧地喊人,“叔叔,阿姨,过年好!”出门的时候,黎芦将霍香好好打扮了一番,头发到肩,穿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和黑色靴子,衬得她原本白皙的肤色,精巧的五官,愈加的玲珑剔透,像个雪娃娃。
几个人的目光都放到霍香身上,黎父和黎母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
乡下人讲究吉利,尤其是过年的时候,来年行好运还是坏运,全在于一个年过得顺不顺心,因此哪怕是个叫花子上门不走,也是要笑脸相迎的,和气生财。
黎母扯出一个笑,“还带朋友来啊,快进来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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