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栗芷一句话堵在喉咙里一脸尴尬。
不过好在栗芷心大,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了别的地方, “你刚刚说你的钱包手机落在哪里了?”
没看错的话,门口那辆白色阿斯顿马丁是他的吧?喝了酒还开车?
“酒吧。”沈风和见她相信自己确实已经身无分文,这才重新坐下来,开始吃栗芷请他吃的那碗馄饨。
就说他今天不对劲,栗芷抬手按了按眉心,“你怎么来的?”
男人没正面回答她,只是弯起唇角低笑了一声,叹了一声,“我就知道,你的道德感还是这么强。”
这根本就不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他这是拿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栗芷刚想开口,又听见他更加不对劲地说道:“我喝酒了,不能开车,身上也没有钱,今晚可以借宿在你那儿吗?”
作者有话要说: 栗芷:这特么是要赖上我了……
第14章
沈风和说这话的时候一只手拿着汤匙在馄饨碗里搅和,另一只手撑着额角,显得可怜扒拉的,好像如果栗芷不收留他,他就无处可去了一样。
栗芷被他这个模样搞得有些心软,拿出手机划拉了两下,又放下。
她刚换了手机,通讯录里干干净净的,一个能帮得上忙的都没有,可眼神不经意间飘过沈风和撑在额角的修长手指,却像是被扎了一下一样,突然之间清醒了过来。
“不可以。”拒绝得斩钉截铁。
氲着一点笑意的黑眸大约没想到她会如此无情,也是愣了一下,声音有些喑哑,“为什么?”
栗芷看着他在馄饨碗里瞎搅和的那只手忽然停下来,狠狠心继续说道:“以后你也别找我出来吃饭了,就跟以前我说过的一样,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男人听到这终于整个人都静止了下来,眼中再疏无笑意,黑得发亮的眸子定定地望着她,好半晌才艰难地从喉咙里发出声音,“你就这么讨厌我,连见都不愿意再见到我了?”
嗯?
栗芷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质问问得一愣。她刚刚有说过讨厌他、不想见他吗?这根本不是她愿不愿意见他的问题,这是她能不能好好当一个前任的原则性问题。
“沈风和,女孩子就算再大度,也不会喜欢自己男朋友和别的女人走太近的,尤其是前女友。”栗芷双手叠在桌子上,刻意给“前女友”三个字加了重音,恨铁不成钢地解释道,“别让你女朋友不高兴。”
沈风和指间那枚戒指提醒了她,他就是真的没地方去,也不该借宿在她家,最多借个电话给他女朋友打个电话就够了,她记得以前沈风和对她的号码倒背如流的。
又或者他今天这样不对劲就是和他女朋友有关。如果真的是这样,不管是吵架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栗芷都觉得她不仅不能留他,连见都不应该见他。
方景洲有一句话说得对,分手后还继续做朋友,这事对两方的现任来说都是挺“日了整个动物园”的事情。
“女朋友?”沈风和像是没听懂她的话,疑惑地重复了一遍,才沉下声音,眸色渐深,“谁说我有女朋友?”
栗芷想起那天小包拿着卷宗感叹他名草有主,挑了一下眉毛,但话到嘴边就变了样,“大家都这么说。”
话一出口,对方就飞快地进行了反驳,“我只有你一个女朋友。”
这时候栗芷不想咬文嚼字地纠正她“只有一个”和“只有过一个”之间的区别,她的关注点在其他方面。
“戒指挺漂亮的。”
沈风和先是微怔了一下,继而恍然大悟地笑了起来,连眼角都带上了笑意,放下手看了一眼那道银色的金属环,“嗯”了一声。
“我没有什么女朋友,但戴着它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比如说采访过后数次联系他说想请他吃饭的那名财经女记者,或者是公司总办有事没事就喜欢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新入职的小姑娘。
这三年这枚戒指帮了他不少忙,就是没想到也差点给他掐断了最后一点希望。
栗芷是真没想到会得到这样一个答案,但转念一想,也无可厚非。
沈风和的确是事业型的男人。c.n科技对于他来说似乎并不仅仅是他白手创业的第一家公司,很多时候更像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执念。
栗芷还记得他跟她说“我要让所有人记住‘沈风和’这个名字”时眼底的光芒。有些人愿意背靠着太阳折射一点光辉,也能毫不费力地成为耀眼的存在,可沈风和不一样,他要自己做太阳。
现在他做到了,栗芷是发自内心地替他高兴。
“那你总记得住几个朋友的电话吧?”像沈风和这么聪明的人,一串数字而已,对他还不是小菜一碟。
然而男人冷静地摇了摇头,“我从来不记无用的东西。”
栗芷:……
“那……我给你叫个代驾?”看样子沈风和很有可能就是叫代驾把车开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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