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林鸣威每次跟吴蕊怎么说的,反正李诺这所谓的“女友”杵在这,吴蕊还是照样跑来公司,甚至比之前更勤快了。
这日下午下班,林鸣威突然叫住了李诺。“李小姐明天晚上有空吗?我想麻烦你跟我去一个地方吃顿便饭。”
李诺奇怪,“是要去见客户吗?我记得行程安排里面,明晚是空的。”
林鸣威苦笑道,“算是私事吧,明晚见的是骏荣公司的老板。”
李诺立马明白了,“林经理,这个好像不算是我工作职责里面的。”
“没办法,吴蕊已经见过你了,再说这么短的时间,我也找不到别人。”林鸣威耸耸肩,说道。“这个月底一过,就给李小姐转正,怎样?”
“林经理,这是两码事,你这样做是看不起我,还是怀疑我的工作能力?”李诺不悦地看着他。“而且我来公司才一个月,正规来说不是要三个月试用一过才能转正?”
林鸣威歉意地笑笑,“李小姐的工作能力很强,做事细心又面面俱到。三个月试用期只是个规定,也是给新人适应的机会。但是我个人觉得,李小姐已经完全能胜任助理的职务,月底就可以转正了,不过……”
见李诺望着他,他继续说道。“看得出李小姐是有意向留在华意集团,三个月转正和一个月转正,对公司的影响并不大。只是对李小姐来说,意义就大不一样了……”
————
八个字的小标题,好爽啊,呵呵!
庆祝上新书榜,今日继续两更好了。。。。。给点收藏推荐支持一下呢!~~~囧
正文 第七章 陪同吃饭兼挡桃花
虽然当时脑海中闪过小时熟读的“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但是转正加工资,加工资有钱还债和供楼,李诺迟疑了一下就屈服了。反正吃一顿饭身上又不会少块肉,林鸣威说什么她只要点头或者不出声就行了,挥挥手把脑中的话抛诸脑后了。那两句话还是留给有钱的人骨气去吧,穷人说什么清高呢?
当然李诺既然答应了林鸣威,还是有着相当的职业操守的。晚上翻箱倒柜找到两年前买的一套天蓝色的套裙,这衣服是她最喜欢的,也是李诺买得最贵的一套衣服,舍不得穿就一直搁在柜子里了。
第二日一早换上,家里的两位直夸李诺整个人焕然一新。李诺看了眼柜子外面一双双常穿的平底鞋,最后从鞋柜的角落找到一对浅色的高跟鞋。
张胜只有一米七六的个子,在将近一米七的李诺身边,感觉两人差不多高。所以李诺鞋柜里的鞋子,全部都是平跟的。这双仅有的高跟鞋,还是十八岁那一年买给自己的礼物。也是那时,她离开了土生土长的地方,到梧城来读大学,接着在这里工作。
中间的两双一粉一白的平底鞋,是张胜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他觉得送花送饰品,还不如送鞋子来得实在。见李诺经常穿,平底鞋走路跑步都方便,也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她喜欢,买的就全是平底鞋了。
所以他从来不知道,李诺最喜欢的,其实是他觉得最不实用,又满大街的女人穿着的高跟鞋。
李诺也是个实在人,不会把“我爱你”、“我喜欢你”之类的话挂在嘴边。她只会悄悄地把喜欢的高跟鞋藏起来,每天穿着平底鞋,和他去吃火锅。
张胜也从来不知道,李诺讨厌火锅。尤其是羊肉那股骚味,还有火锅城里满是大葱蒜头的调料。每次发了工资,他第一时间会拖着她到火锅城,然后兴高采烈地送她回家。他从未想过,到后来她一吃火锅,便会一晚上拉肚子。
他从来不想,却开口指责她不够爱他。因为这句话,李诺心里对张胜最有一点感情,都被磨尽了。回首这十年,开头可以归咎于年少无知,陷在他的柔情蜜意和甜言蜜语里,但是后来呢?
不得不说,她的确是个懒惰又被动的人。只因张胜是第一个闯入她世界的异性,她就一直站在原地守着他。而姜思从他俩认识起,不加上那些主动追求示好的,就已经换了不下四个男友。
姜思常说她传统又守旧,李诺只是摇摇头。她喜欢生活简简单单的,轰轰烈烈的恋爱对她来说根本就是浪费精力兼浪费时间。有时姜思会偷偷告诉她,那个谁谁谁对你有好感了,那个谁谁经常悄悄看你之类的,李诺都只会一笑置之。旁人以为她对张胜一往情深,但是对她来说,可能只是怕麻烦罢了。
如果张胜知道她这样的想法,会不会气得吐血?
难得化了妆,去到办公室的时候,林鸣威看到李诺,没有吝啬地赞美道。“李小姐如果每天都这样打扮,相信我的工作效率会大大地提高。”
“谢谢,”李诺礼貌地应了一声,就回到了座位上。心想果然是受过国外教育的人,不像国人的婉转和腼腆,赞赏大大方方的,语气又真诚,让人听起来很舒服。女人的虚荣心,李诺虽然少,这劣根性还是存在的,于是被大大地满足了一番。
但是穿着裙子在椅子上非常不方便,要并拢双腿,又得注意裙边不能褶皱,一天下来比平常还要累。即使林鸣威再夸奖几句,李诺恐怕都不会再穿裙子来受罪了。
晚上的饭局定在七点,坐着林鸣威的银色雪佛兰乐骋到了一家高级餐厅门前。看他熟练地把车钥匙丢给开门的车童,下车走到她这边,绅
喜欢粥女糜男请大家收藏:(m.23dshu.win),爱上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