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王海明几人就早早地起来了。以前农忙的时候,王海明买的一辆三轮车,也是好久没有开过来。
王海明发动了一下,还好,没问题,加满油以后,马力十足。
王海明感觉,还是分工来做比较快。褚柘身高体胖的,拿着短锄头,把玉米秸砍倒。
王海明则是负责,把玉米拨出来,然后堆放在一起。而李兵的任务也很简单,就是把成堆的玉米,拉回家去。
目标明确,分工开来,几人都感觉挺简单的。三人都不是体质虚弱的人,而且是比大多数人,更加的健壮。三人就像机器人一样,貌似不知道疲劳,一个中午,都没有休息呢。当然效果也是显著的,那就是,玉米已经收获一半了。
“怎么样,大兵,累不累”。说起来,三人也就李兵,瘦弱,刘梅倒是挺关心的。至于褚柘和自己儿子王海明,那根本不用操心,看两人还在嬉笑,就知道根本没累着。
看到李兵也是有点劳累了,王海明也就宣布,下午休息,明天再继续。玉米也不多,今天已经完成了大半,明天也是可以完成了,不用那么赶紧的。
回到家的时候,饭菜自然是早就准备好了,不然褚柘这个吃货,早就嚷嚷了。
夏收小麦的时候,王海明去了牧场,根本没有时间。现在秋收了,王海明准备大干一场。
自己的那个能力,也是该用到的时候了。想想每年收货的季节,都有很多的粮食,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浪费在田地里,王海明就感觉到心疼,当初自己能力不强的时候,就可以收货几十万斤的粮食。
现在,王海明感觉,自己可以做的更好,收货更多的粮食。现在基金会也是成立了,王海明也是打算,收货的一部分,投入到基金会去,还有一部分,送到加工厂去。(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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