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识久相遇绝对算是早的了,至少比他和那个人早,如果那个算是人的话。
我们大学的时候是一个宿舍的,四人间,有个人可能江湖闯荡去了,办了退学手续根本就没来过,整间寝室就只有我,文修,还有就是识久。
文修这么多年来也不容易,个二缺的性子从始至终就没有变过,不过他个动物医学的可能从根本上就比较忠于本能和天性,尿性和我们不一样。
我和识久的床是挨着的,就算不是同床共枕起码也是在一个水平面上。
那个时候的识久,怎么说呢,很有韵味,啊,这还是说的太抽象了。
这小子天生自带惊艳感,瞅完第一眼一般情况都会再去瞟个两三眼,但你第二眼要再望过去,他就会拽一拽身边的人,要么快速走开,要么侧头避开视线,脸上还会微微的泛个红。
他肤色甚白,那飘红染在脸上看得人心痒痒。
喜欢上识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容易到我回溯过去我都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那么关注他。
但真正没法抑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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