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来就不是什么正经好人,没事拿头去抢个地什么的,估计也很容易遮掩过去。”
高守愣了良久,有点乱,不知该说什么,最后叹了一声,把竹签放入行李中。
签上红色魂眼,宛如相思一豆。
那绪暂时不会再有麻烦了。
的确,这是一支上上签。
“皇帝老儿突然想通,不再治你的罪了,所以,衍云寺可以暂时安生啦!”
醒来之后,那绪就听见谛听的声音,调子高得很。
那绪支起身,除了头有些疼,并没有哪里不适,于是就搓了搓耳朵。
“对不住,我已经聋了,聋子的嗓门都是特别大!”谛听弯起他的月牙眼。
那绪哦了一声,看到枕头边有一支竹签,于是拿了起来。
衍云寺的上上签,上面的字看着是那言刻的,而在那上头,一颗红豆样的东西隐隐发着光。
“这是……谁的魂眼?”那绪伸出手指,犹豫着不敢去碰,心里莫名有些发堵。
“虎王的。”谛听大声,非常干脆:“先前混战,虎王拼死护你,后来它死了,我就挖了它的魂眼,给你留个纪念。”
“那椴会呢?”
“他和你也没什么深仇,不过是收了国师的银子替他卖命,现在国师说了不要你命,那他自然罢手了。”
那绪便哦了一声,将签拿在手心,不再说话。
“我的故事编得挺圆?”过了一会,听见他心声的谛听实在忍不住了:“我哪里编故事了,这就是事实!”
那绪抬起头,并不辩驳,只温柔地看他,眼波平静,却看得谛听阵阵发毛。
“无论你瞒着我的是什么,我都不想追究,我很累了。”最终,他低下头,放过谛听。
谛听侧耳,感觉他心里空空,似乎什么也没在想。
可是他的手,却还握着那根竹签不放。
或者是他修行太浅,这和尚的心思,目前他还听不明白。
“我很累,因为我总睡不着。”那厢那绪又生出些感慨,望向窗外:“要是青鸾还在就好了,他给我唱一曲,就什么烦扰也忘了。”
青鸾。
听到这个名字,谛听有些发堵,怔了一会道:“是啊,他死了也该有五年了吧,连魂魄都散了……,他那样的声音,以后再不会有了。”
“五年零一个月了。最近是非多,他周年我都没有去祭拜。过两日,我就去他鸟族一趟吧。”过一会,慢反应的那绪终于有了反应,朝谛听挥一挥手:“你走吧,我想睡一会。”
谛听于是胆战心惊走了,到夜里收到职业影卫高大人报告,说和尚拿着那根竹签,也不特别难过,就是睁着眼,大半夜了,一点也没有想睡的意思。
有人睡不着,有人却睡得很香。
三天过后,那绪终于把那支签放进斗柜,准备趁着星夜赶路去拜祭青鸾的时候,莫涯正叉着腿,大字型睡得正香。
最近他好像转了性,除了那天在平地摔跤磕破了头,就再没为难过自己,吃照吃,睡照睡,还三不五时叼根草,蹲在地上很文艺地看月亮。
这样安静认命,有点像十岁时终于不再挣扎,咬着牙接受命运的他。
所以这一夜的椴会有些软弱,听他在一旁睡着了磨牙,竟有些唏嘘。
这过程中断臂的国师来访,说了些话,莫涯竟也没醒,一路梦到天亮。
梦醒时,他看见椴会就坐在身边,抱着臂,似有话要说。
“我有个姐姐。”
他一开口,说了第一句,莫涯的眼睛就寒夜星子一般亮了起来。
“我们其实不是孤儿,是徐州人,我五岁她十二岁那年,我妈得了子母瘤,就是长在脑子里面,割了还长的那种。这瘤恶性程度不高,所以我妈病了很久,花了许多钱。到后来,我妈终于要死了,我爸很高兴,姐姐带我去医院送饭,他就在镜子前面梳头,那种油光光的大背头。”
“他是去相亲,虽然他没有啥正式工作,也没钱,但他长得好,还是有女人喜欢他。”
“后来我妈死了,姐姐就带我离开了徐州,那年她十六岁。”
“她长得很瘦,力气也不大,但很凶,曾经一口把欺负我的大个耳朵咬下来,然后又赔了一只耳朵给人家。”
“她没读过什么书,所以很偏执,因为我是被她带出来的,所以很护短,比我妈还惯我,渐渐地就把我惯成了一个小流氓。”
“我总惹祸,她总替我擦屁股。因为少了一只耳朵,她总遮住半边脸,所以大家都喊她半边俏,女流氓小婊子半边俏。”
“我爱她,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话说到这里,突然就断了,椴会抱着手,低头看莫涯,在等他自己领会。
“我爸妈……害死了她?”莫涯试探,因为终于接近了一步真相,脸色苍白。
“想知道么?”椴会俯身,手指在他锁骨婆娑:“那么拿东西来换,从小你就知道的,对你而言,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第44章
“这上面住着鸟族,我和他们不熟,但我想要他们的一样东西。”
站在悬崖下面,椴会仍抱着手,被峡谷疾风吹着,衣襟哗啦啦作响。
“什么东西?”
“你见过活了超过三千年的鸟吗?”
“活了超过三千年的东西,我身体里就有一个。”
“太岁本来就是神兽。可鸟妖不同,就算修炼得道,寿命也是有限的,能活个几百年,已经是极限了。”
“于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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