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鬼迷心窍的同意了交往。
爸爸低声问道:“后悔吗?”
妈妈嫣然一笑,道:“不,当然不后悔。”
隔天,徐志明昨晚是翻来覆去了几个小时,直到后半夜睡意来袭,眼皮实在撑不住了才昏睡过去。全然不知道自己的爸妈偷偷趴过门缝。
此时他心里哪还有半点爸妈,全心装载着陈美玲一人,早上也顾不得认真吃,匆匆叼着袋鲜奶就骑着自行车跑了。
骑去海边的一路上,心脏扑通扑通的剧烈跳动着,明明是剧烈运动造成的身体自然反应,他却偏偏咬定是因为即将见到心上人的缘故而跳动。
糟了!他忽然暗叫不好,他忘了顺路带份早餐出来,要是记得,说不定还能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既然忘了也就没办法了,谁让他连钱包都忘带了。疏忽、疏忽,他真是个冒失鬼!
徐志明本以为自己已经够提早了,却不想陈美玲比他更早的站在海滩上等候,大清晨的海滩还有些凉意,幸亏选在这个人少的时候见面。
“小美!”他停好自行车,高声挥舞着手臂朝陈美玲的小跑过去,难为情的挠了挠头发。“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来得这么早……”
陈美玲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解释说:“我也是忽然决定的,我中午就要跟妈妈走了。早点来,也能见你久些。对了,你上次要跟我说什么来着?”
要说的,分明是两个人皆心知肚明的事,竟然欲言又止了那么久,说到底是年轻、脸皮薄的缘故。小美话都说到这份上,他要是再说不出口,可就丢死人了。他深吸一口气,一句用尽全力的叫喊声划破了天际。
“我喜欢你!”小明的脸颊顿时红了起来,红晕一直蔓延到他的脖颈。实在是太令人羞涩了。
刚用完的勇气,他很难快速的找回来,只能支支吾吾,继续补充道:“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我想…和你一起去大陆,我会努力去你在的那所学校,无论是高中还是大学,我都希望我可以一直在你身边!”
徐志明映照着陈美玲的那双眼睛在闪闪发光,小美微微一笑,羞涩的踮起脚尖,轻轻亲了下小明的脸颊。“我愿意。”
“恋爱的气息,有时真让人窒息呢。”阿信在远处举着相机,默默记录着一对新鲜出炉的小恋人。徐志明可真无聊,大早上的就拜托他来帮忙拍照片,也不嫌腻得慌,换作平日里,这会他肯定还在家里。
如果是别人的拜托,他一定会毫不留情的拒绝。这对笨蛋情侣,真的能长长久久的走下去吗?算了,他才不想看到为情颓废的好友。
徐志明没能如愿以偿的去到大陆读书,更别提妄想和陈美玲就读同一所高中。漫长而又危险的异地关系像根绷紧的弦一般,让人害怕。
他时常与阿信分享他和小美的信件往来,虽然俩人都有彼此的手机号码,但是小美说她更喜欢亲手写下、包含着浓浓思念的信纸。他什么都依着小美,他那副幸福的蠢样子深深刻印在周遭人的脑海里,许多人都听闻过他那位“信女友”的事。
一面夸他痴情,一面又在背地里笑他白痴。
十天半个月连通电话也没联系过,说不定在大陆那边有了私藏的小男友,徐志明只是她的猎物之一。
这是他第一次打架,也是高中毕业前的最后一次。阿信没有帮他,不如说他们二人关系越来越淡薄,他的好友好像总裹着一层尖锐的刺,似乎和所有人都处得来,又好似从没有人近得了他的身边。
他想不通为什么阿信要换座位,每次上下学想找机会堵他,却都一一失败了。同时小美的来信也不再频繁,他想,在高中毕业后立即飞往大陆去找小美。
……他那个异地恋的女朋友,不见了。
阿信也被他弄丢了。
大学毕业五年后,他以出色的工作成绩找到了一份高薪的朝九晚五的工作,本以为自己的人生不会再有任何惊喜发生时。他发现了阿信,当初那个不告而别的好友,是他的下属。
再次见面,二人尴尬的程度显而易见。主要是争对他,而不是友人。阿信像是真的不认识他一样,带着礼貌而又陌生的微笑,和他客套了几句。
幸好,他很幸运的是好友的上司,否则到时连约个饭都没有理由。
“我要结婚了,不是和美玲。”这是他对阿信开口的第一句话。要是换作当初那个无比稚嫩的自己,怕是会一口咬死,死撑着一定要迎娶陈美玲的妄想。
阿信脸上没有一丝破绽,他自动忽略了后半句,贺喜道:“恭喜了,祝您和夫人百年好合。”
“谢谢。”徐志明的心里还堵着一口咽不下的气。
“你还记得我们当初没完成的约定吗?”他试着去勾起他们之间的回忆。“我们约定说要去你爷――”
“不好意思。”阿信的手机不合时机的响了起来,看他的模样,是工作。
“不打扰你工作了,去忙吧。”阿信。徐志明在心里轻声叫道,果然淡去的友情,是没有办法靠一句半句修补起来的。
第3章第三章
徐志明的婚礼,阿信自然也收到了邀约,这并不值得一提。值得提的是徐志明他夫人和陈美玲相貌十分相像,就连称呼也是小美的这件事。当真是不疯魔不成活!
只是新娘的性格似乎和陈美玲不太像。
他没有上前祝福,不过是沉思的站在人群外,静静目睹着一对新人从宣誓、到交换戒指、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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