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个西装笔挺、精神矍铄、满头黑发的老(?)人,便是那个自称“老奴”的家伙。
好几个月之后,沈要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有种叫染发剂的存在。
加长宾利在沈要的眼里就是囚牢一样的东西,但是作为归宿什么的,沈要还是表示能勉强接受,以至于发现这货还能动,他就不淡定了。以往每次重生,他都和那怨家早早相识,他可不想这次还是以往的模式,早早为自己的死埋下伏笔什么的。
本次转世的目标,就是逃。
在戳与被戳之后,沈要已经再也无法扮演这种终极抖m了。爱爱爱,不爱滚,他受够了!他有点晕车地问自称老奴的人,“大叔,你相不相信我失忆了。”
“……小少爷若是明日不想去上学,老奴可以带您去法国散散心。”
上学是什么,法国是什么……沈要无力道:“额,其实是这样的,我被这东西砸了下脑袋,然后什么都不记得了。”
王叔也早就注意到沈要手里拎着的装有小白的塑料袋,道:“这是小小少爷。”
“……啊?”沈要咧咧嘴,想笑但是笑不出来。
他绝对不承认这种智商的在这个时代竟然与他还有血缘关系!
但是这具身体确实是个笨蛋。这样想想倒也合情合理……啊啊啊啊啊!
“自从大少爷去了法国,小少爷就经常开这种玩笑,呵呵,其实只是撒娇而已。”王叔感慨地从不知道哪里掏出铁器,而倾斜铁器,竟然从中倒出了褐色的汤汁。看似中药,但是味道却并不像,还很香纯。
王叔又从不知哪里变出纸质盒子,倒出白色物质,目测是牛奶,又从小盒子里倒了白色粉末状颗粒(精制白糖),搅拌,再搅拌,巨大铁盒开得平稳,而王叔也没有将小杯子中的混合物滴出半分。
好厉害。
沈要虽然这样想,但是当这杯混合物放在他鼻子底下的时候,沈要还是保持着高度警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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