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饮樽前图一醉
沈陌觉得眼前之人的确很有意思,既然来了这个世界,交一个朋友也无妨,不过自然是要找个有趣的人,不然这日子就无聊透顶了。
萧十一郎就是这么个有趣的人。
沈陌不相信爱情,在他看来这不过是荷尔蒙分泌失调的化学反应,但是他相信友情,而且如他所说,他对于朋友一向很够意思。
沈陌邪魅地勾起唇角的样子,加上通身冷漠疏离的气质,确确实实是一道风景线。
“我的名字是沈陌。”
“江湖上都说大盗萧十一郎坏事做绝,而‘千夜’沈陌干的好事不多,却也正好和他干的坏事一样多。”萧十一郎笑道,“我曾想究竟是怎样一个妙人能把坏事恰好做得和好事一样多,不曾想公子比我想的还要有趣得紧。”
沈陌啧啧道:“这很简单,你转行和我选择一样的职业就好了。保证你以后干的好事和坏事一样多。”
什么样的职业坏事恰好做得和好事一样多?
“杀手和盗贼交朋友,这也是件有趣的事,杀手和杀手交朋友听起来就没有那么有趣了。”这般的拒绝,也不忘用沈陌口中的‘有趣’做借口。
沈陌冷笑一声,站起来道:“既然交了朋友,我今日请你喝酒去,让你看看杀手和盗贼交朋友到底有多有趣。”
萧十一郎笑道:“好极了,在下身上只有八碗酒的钱,正不知第九碗酒在哪里,若有人请客,正是求之不得。”
沈陌觉得这么个朋友交得不亏,当下使用轻功找了家酒店,拉着萧十一郎喝酒去了。
酒楼里的灯火并不算明亮,坐在窗边,反倒是街上更亮一些。
“感觉我们每次见面都在吃吃喝喝。”萧十一郎倒上一碗酒,若有所思道,“这真是奇怪。”
沈陌熟练地点几盘下酒小菜,才有空搭理他:“总共不过见了两面,又有什么可奇怪的?”
萧十一郎挑眉的时候,没有沈陌的邪气冷傲,有的是一种调皮的随意。
“这不就更奇怪了,见了两面的人就能成了朋友,还能请我喝酒。我可从没听过‘千夜’沈陌如此平易近人。”
沈陌喝尽杯子里的酒,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角。他的眉眼精致而疏狂,完美糅合了阳刚和柔媚的特点,这一番动作,无论是谁看到了都不由陷入了片刻的恍惚。
“有些时候,朋友之间能一见如故,有的时候,也能白首如新。我素来相信时间拥有的力量,但也相信自己的感觉。”沈陌像是丝毫没有注意到萧十一郎的眼神,自顾自地给自己的酒杯里倒上酒,“既然是来喝酒的,又何必那么多废话,平白扰了酒兴。”
萧十一郎尴尬地低下头,掩去了他刚刚走神的事实,干咳两声:“沈兄说得是。”
(人活在世上,有得意的时候,当然也总有不如意的时候。
所以,人就发明了酒。酒是人类的朋友,尤其失意的人。
失意的人喝酒,是为了借酒浇愁。得意的人也喝酒,是为了表示人生得意须尽欢。
于是,卖酒的地方永远不怕没有顾客。
萧十一郎虽然也喝酒,却不是顾客。因为主顾都是花钱买酒喝,萧十一郎却没有钱。
没有钱,有愿意请客的朋友也行。)
萧十一郎从前是没有请客的朋友,今天倒是有了一个请客的沈陌。
所以他觉得,这大概是这么多年来自己喝得最痛快的一次酒了。
事实上,沈陌也觉得这客请得很值。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不管是之前初见,还是这次请客,萧十一郎都是第一个和他一起喝酒的人。
沈陌之所以想喝酒,是因为寂寞。他不怕寂寞,却很怀念当年的朋友们。喝喝酒,权当是纪念。而今有人陪自己喝酒,这寂寞倒是少了几分。
酒千殇,诗万首,最是难得图一醉。与君共饮,莫话闲事,樽前月下,笑人事荒唐。
阳光透过窗户洒入房间,沈陌睁开了眼。
宿醉的后果是头疼的厉害,但是沈陌连眉毛也没有皱一下。
他坐起身,随手理了理身上的衣服。
昨晚他们两人一直喝到了酒店打烊赶人,这才找了家客栈住进去。沈陌的酒量还不错,倒是勉强记得把外衣脱了才去睡觉。
沈陌把衣服穿好,直接下楼要了碗醒酒汤,又点了早餐。
他没有去找萧十一郎,因为他知道,萧十一郎肯定已经离开了。
萧十一郎这个人,之前只是耳闻,可不过两面已经足够叫沈陌来了解他了。
萧十一郎很少停留,因为没有什么值得他为之停下脚步。他仿佛永远都要去追求什么,而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要追的到底是什么,只是生命好像不停地推他前进。
他的武功也许并不是最高的,但就是因为他的那种劲,使他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对手。
沈陌也不是个喜欢停下脚步的人,他爱玩,喜欢有趣的事物,可是他一直都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所以脚步更加坚定,从没有过迷茫。
吃完早餐,沈陌就付钱离开了。
至于新交的朋友,天下这么大,又这么小。认识的人重逢有时很容易,端看有没有用心。
沈陌走在街道上,漫不经心地打着呵欠,他继续着他的游荡生活。
☆、我自笑看毁誉词
要说最近一两个月里江湖上议论最多的是什么?不是哪家被大盗萧十一郎烧光抢光,也不是杀手“千夜”又取了何人的性命。
而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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