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唯有掩饰地抬手使劲揉了揉男孩儿松软的黑帽子:“你赢了,yys win.”崔璨双臂端在胸前,人高马大直奔一米九的体格,被揉得心悦诚服,一点儿怨言都没有。
第二天他就工作去了。
由于他的上班时间恰好是林瑞安的下班时间,林瑞安每天回家走到楼下就索性拐个弯,先去便利店那边张望一眼。
崔璨人已经先到了,透过敞开的店门能看见他站在收银台前,垂着手,老板娘和另一个胖胖的白班店员正在教他扫码器和收银机的用法,语气热忱,不厌其烦,都是好心肠的普通人。
他想,假如他们知道这个低着头的谦逊的年轻人是个满手鲜血的雇佣兵,他们会像听到枪声那样尖叫逃窜吗?假如自己一开始也不知道他是谁,他的来历和曾经,他也会变成那无数分之一的过客吗?
不会了。
林瑞安就站在门外,没有进去。
他累了,蹲在路灯下,看黄昏像潮水般恬退。
——早就不会了。
第十二章
崔璨发现林瑞安这几天有点不对劲。
至于是如何发现的,哪方面不对劲,他现有的情商储备并不足以忖度。
毕竟在过去的二十年内,他从未主动去亲近和思量一个人,连好奇都不曾有。
武器般的生存方式,他的世界靠暴力运转,感情得不到话语权,那些温柔的、缱绻的触动全无用武之地,久而久之就沙漠化了。
林瑞安问他是否“喜欢”的时候,他也答不上来,因为他根本没体会过那种心绪,什么牵挂,什么想念,什么爱欲,对他而言都是未解。
或许他将继续一无所知直到它出现为止,但现在不同了。
——他第一次对另一个人产生了求知欲,想要知道那个人在想什么,想知道那个人做什么样的梦,想知道那双眼睛看过什么样的风景,想知道那抽烟的背影有怎样的意义,想知道那欲言又止的嘴唇的滋味。
英文里有个说法叫“o you”你得先潜入个人心底,才能爱上他,与此同时的林瑞安还蹲在便利店门口的台阶上扮深沉。
白昼和黑夜交接完成,他头顶的那片天空已经透出疏疏朗朗的几颗星星,路灯亮起来,照出往来行人错落的剪影。
林瑞安记得他多年前也是这么蹲在路边抽烟,十几岁,正是不可一世的年纪,满脸的嚣张狂妄,犯了错也不会有人怪罪。
如今的便利店门口也有一小撮整日在聚集这里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他们酷爱奇装异服,对于往自己身体各种诡异部位穿钉子有谜一样的热忱,或站或坐,讨论着各自家庭、学校的琐事,唠叨的母亲和粘人的女友,有时高调地飞叶子,有时练习滑板,大声讲荤笑话,到街心公园那边打篮球,一群人去之前会在便利店里买很多瓶碳酸饮料。
林瑞安每天都能遇见他们。
当然,他不是每天都这么早下班,也不是每天都这么闲得慌。
他只是来看一眼崔璨。
所谓关心则乱,一个人静下来想想,他也觉得自己纯粹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拜托,这是在便利店收银,不是去做极限特工,再说了,以前崔璨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的时候,压根儿没他的出场机会。
可他那份随了性子的心细让他不得不关注起崔璨的方方面面,懂礼貌吗,会找钱吗,跟人交流有障碍吗,惹恼了顾客怎么办,遭了贼怎么力、,被人抢劫怎么办,把劫匪打成残废怎么办?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就在崔璨打工第一周的周六,后半夜大约两点的时候,店里来了一个穿棉马甲留络腮胡的男人。
男孩儿对周遭的响动有相当敏锐的洞察力,男人推门而入的刹那他睁开了眼,见一切正常,便接着猫在柜台后面闭目养神。便利店的白色灯管有催眠的奇效,但崔璨克制着没睡着,他是来打工的,要守规则。
眼睛疲劳了,便眯成一条缝,窥视着男人在货架间打转的身影。
不能用鬼鬼祟祟来形容,就是和寻常来买东西的人不一样。
男人在这规模不大的小店里转了整整一圈,拿了一罐夏威夷果站在了崔璨面前。
崔璨在他走近之前就站起来,像林瑞安教他的那样,说:“你好。”
男人的额角青筋浮动,始终揣在棉马甲里的手握着一把枪伸了出来。
枪口对准了他。
“柜子里的钱,给我。”
崔璨毫无反应,低垂着双眼盯着他伤痕累累、颤抖不已的手腕。
“把柜子里的钱给我!”男人大声重复了一遍,唾沫溅到反光的桌面上:“把钱给我!你这蠢货!amp;;崔璨把视线的焦点从枪口转向了门外,漆黑的夜空和面目模糊的建筑物,近处是空荡荡的红色电话亭,玻璃门碎掉了一块儿。
这个时间外面早已没有行人,偶尔有流浪猫狗翻弄垃圾桶,吃光了剩饭就跑得无影无踪。
林瑞安大概也睡熟了,在流淌着宁静的房间里。
他深吸了一口气。
男人刚恐吓地踢了柜台一脚,下一秒就被扼住了脖子。
崔璨劈手夺过男人哆嗦的枪,另一边抬高的手猛地掐住对方的后颈,狠狠往桌沿砸过去,一下,两下,第三下见了血,他就停手了。男人的脸几乎被砸得扁平,鼻血像开了水龙头似的往外喷,充血的眼珠勉强能看清崔璨的动作——他轻而易举地卸了那把缴来的手枪,倒转枪身,磕出三枚子弹,丁零当嘟地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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